摘要
                
                    警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制性力量,但仅靠警察难以应付日益复杂的治安问题。鼓励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到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即治安社会化可以弥补警力不足的问题。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我国的治安社会化实践经历了一个从尝试到取得较大成果再到在困境中思变的过程。改革开放以后,市场与志愿机制的引入,拓展了群众参与治安的广度与深度,推动治安社会化实践迈入新阶段,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出处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第2期37-45,共9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Hangzhou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青年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治安治理研究”(14CZZ03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钟金燕,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政治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治史。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