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场外衍生品市场是风险管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场内衍生品市场关系密切、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场外衍生品包括标的资产为利率、汇率、信用等的远期、互换和期权,有利于丰富套期保值的手段,满足市场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降低市场风险管理的成本,帮助市场参与者有效管理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但现阶段,我国场外衍生品在法律基础层面和实践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监管。近年来,期货市场具备了一定的立法基础,条件也相对较为成熟,考虑场外衍生品与场内衍生品联系密切,内在属性上具有一致性,且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控制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可综合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做法,将场外衍生品纳入期货法调整范围。
出处
《投资者》
2020年第3期35-50,共16页
Investor
作者简介
李明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事务资深专家;卢熠,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