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垄断协议中界定"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法》的核心要义。从中国电力反垄断第一案等案例裁定和抗辩理由中可以发现实践中存在忽视"相关市场"要件和界定"相关市场"标准模糊等问题。这不仅降低了反垄断工作的效率,而且极易造成对经济规模与垄断界限的混淆,对正当的市场竞争造成伤害。本文以中国电力反垄断第一案为切入点,对垄断协议中界定相关市场进行必要性分析,探索垄断协议中界定相关市场的准则和方法。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19年第2期195-214,共20页
Economic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王继军,法学博士,山西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楠,山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