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中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作为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异化"和过渡形态,融资模式普遍采取领投—跟投模式,并由领投人与跟投人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然而领投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现状并不乐观,各种风险隐患的暴露使领投制度饱受批判。未来股权众筹领投制度的构建应当摒弃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让领投制度回归本真,同时以领投人规则及配套管理制度的完善来填补风险缺口,让领投制度本身的优势得以最大化。
出处
《金融法苑》
2020年第1期131-142,共12页
Financial Law Forum
基金
2018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工智能在证券投资领域应用的法律规制研究》(2018PY96)
2018年度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科研创新项目《智能投顾的法律规制路径研究》(2018-RGZN-JS-)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赵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金融科技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曹文沁,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