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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拜”“凶拜”舊説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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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於《周禮》“九拜”中“吉拜”與“凶拜”的拜儀,鄭玄認爲“吉拜”是“拜而後稽顙”,“凶拜”是“稽顙而後拜”。然考諸禮書,喪禮中拜賓僅稽顙而已,有男女拱手尚左尚右之别,並無先拜後拜之分。實際上,鄭氏此論僅適用於服喪者受問、受賜的情況,並不具有普遍意義。且鄭氏將這兩種拜儀與殷、周喪拜相關聯,亦無實據。而關於吉、凶二拜的施用情況和劃分依據,鄭氏認爲應以齊衰不杖期和三年喪爲界,孔穎達則認爲應以齊衰杖期爲界。二氏皆以喪服等級作爲劃分此二拜的依據,實則也僅適用於上述特殊情況。清人關於這一問題有兩種觀點值得肯定:一是《周禮》辨“九拜”以“享右祭祀”,故此二拜最初當與祭禮相關,吉祭時拜尸用吉拜,凶祭時拜賓用凶拜,胡承珙因而以拜之對象作爲劃分吉、凶二拜的依據;二是莊存與等人不局限於祭禮和喪禮,以所遇之事的吉凶作爲劃分依據,吉事用吉拜,凶事用凶拜。這兩種觀點的討論範圍不同,但皆有其適用之處。
作者 于少飛
出处 《经学文献研究集刊》 2022年第1期140-152,共13页 Journal of the Studies on Chinese Classics and Literature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禮圖學史研究”(18BZS018)階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于少飛,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6

  • 1徐中舒.《左传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徐中舒历史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
  • 2孔颖达.《礼记正义》卷二十五,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448页.
  • 3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卷十四,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第1018页.
  • 4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卷二十五,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第1080页.
  • 5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卷十五,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第1023页.
  • 6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五,《崔东壁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4-215页.

共引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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