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代汉文墓志撰写有一定的规范程序。墓志的请志者一般由亲属担任,尤其以长子居多,此外也见有其他诸子或孙子担任请志者的情况,出家僧人即使有俗家亲属存在,也多以弟子为请志者;撰志者有翰林学士或国史院大臣,大多数家庭因社会地位不高而选择进士出身的文士撰写墓志。自唐末以来志盖使用不受品阶限制,使用群体逐渐扩大,篆书志盖的选择体现了辽人对中原丧葬文化的认同。行状和家族谱牒是墓志撰写的主要依据,墓主生平一般据实撰写,但远古先祖多为攀附,并不真实,这就使得志文呈现出“虚实相间”的特点,墓主家属一般会将撰写好的志文直接进行刊刻,有的家庭会请书法名家抄写志文,以提升墓志的品质。辽代汉文墓志大多数均有铭文,因墓主无事迹或撰者学识有限会导致墓志缺少铭文。
基金
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辽金元三朝的文化认同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研究”(L21AZS001)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古代教令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唐宋时期建州为例”(2023lslytkt-005)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