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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二选一”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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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二选一",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一种歪门邪道,不利于培育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更无益于促进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电商平台"二选一"由来已久。早在2012年,天猫在"双十一"电商节上采用了"二选一"的策略被京东指责为"不正当竞争"。2015年"双十一"电商节,京东实名向国家工商局举报阿里的"二选一",称其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作者 张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生周刊》 2019年第24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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