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乌蒙山区是红色革命老区,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村规民约作为基层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体现了乡村振兴主体的多方参与,包括政府、村委会(居委会)、村民等;另一方面,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规定了大量促进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通过实地调研和文献分析研究乌蒙山区村规民约的运作机理和现实困境,发现其运行机理主要是正确思想引领、经济利益引导和村委会监督保障,但目前存在熟人社会制约、部分条款与法治建设冲突等问题,因此提出充分发挥党员、先进分子作用,逐步消弭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冲突,健全“三治”乡村治理体系等建议,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一定参考。
作者简介
李明霞,女,四川泸州人,法学硕士,泸州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泸州市委党校)讲师;颜霞,女,四川泸州人,法学学士,泸州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泸州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