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国以《土地补偿法》为中心,形成了完整的土地征收法律体系。尤其是对土地征收的行政救济方面,设有独立裁决机关的土地征收裁决委员会,对征收决定的裁决、异议申请、诉讼程序都有明确规定,通过完善救济制度,减少了大量的土地征收纠纷,值得我国借鉴。我国新《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推进了土地征收制度的发展,但是在程序公正以及补偿等方面尚未有清晰的图景,救济部分更是有待完善。本文将在阐述韩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土地征收的行政救济制度,以为我国的相关立法和实践问题提供解决的思路。
                
                
    
    
    
    
                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341-358,共18页
                    
                
                    Shando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全姬,法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