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的代孕规制模式是一种行政主导下的有限开放模式。以1990年《人类生殖与胚胎法》为核心,相关立法通过“分娩主义+收养”原则重整了被代孕扰乱的亲属关系,明确了各类“母亲”与“父亲”的法律地位,给出了解决代孕伦理问题的明确方案。继而围绕人类配子与胚胎的提取、储存、运输、加工和使用等问题建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体系。同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将规制重点放在机构而非个人,在限制商业代孕的同时,探索各种灵活手段解决孕母的供给与报酬问题。作为一种“可控”的有节制开放模式,英国在相关领域的立法经验可以为人工辅助生殖规制的后发国家提供重要借鉴。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22年第2期274-293,共20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
作者简介
游璐阳,西南政法大学2022级民法学硕士研究生;王海波,华东政法大学2022级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赵柯雯,中国香港中文大学2022级普通法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