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礼乐文明,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共同创造,在数千年发展过程中,礼乐观念被不断夯实拓展,在国家意义上以礼乐制度规范,以礼乐形态外化,成为文化认同。从形态上把握,"礼乐相须"形成"仪式为用"一脉,具有体系化意义;非仪式为用的俗乐一脉亦应在用乐观念上"合礼乐",在礼乐制度下两条主脉互为张力,共同架构和承担礼乐文明中乐的为用。礼乐文明在中原定型,数千年间周边族群与之时有分合,无论是融入还是受其影响,必在依循前提下发展,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社会人群精神诉求与道德规范的标志性存在。
                
                
    
    
    
    
                出处
                
                    《艺术学研究》
                        
                        
                    
                        2020年第2期4-14,共11页
                    
                
                    Chinese Journal of Ar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