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法部门的划分问题,决定着国际法学者在进行国际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时所使用的基本范畴和基本语汇,同时,对一国的国际法教学、科研的规划和管理工作也有重要影响。确立一个广泛接受的国际法部门划分方法,是国际法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有序和科学进行的必要前提。但是,由于国际法的迅猛发展和国际法学的未臻严密,目前国际国内学者对这一重要问题有着种种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并给国际法的教学、科研和交流带来了不容忽视的不便和困难。因此,加强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是实践的迫切需要。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1998年第1期259-282,共24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