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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治视域下涉法涉诉信访运行规范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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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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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法律系诉讼法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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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07-11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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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一般课题"河南省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研究"(批准号2014432)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会稳定治理战略创新研究"(批准号2014BFX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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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宏伟目标,旨在实现法律权威与社会安宁的统一。信访既是公民寻求权利救济的方式,也是监督权力行使的途径,具有权利救济与政治参与双向价值取向,涉法涉诉信访在理论与实践双层面均呈现出人治与法治博弈之下的纠结状态。建构"信法不信访"的程序性规范,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程序终局建设,加大信访民主建设。以可不可诉为标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可分为涉法但不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正诉的信访事项、涉法可诉且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复的信访事项。在涉法涉诉法治化配套制度建设中,应设置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三审终审制,引入判后答疑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上诉人的参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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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
涉法涉诉信访
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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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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