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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体化实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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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阳
朱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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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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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73-82,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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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2021-CX-002)
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践中‘法法衔接’问题研究”(2024004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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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体价值的关键在于量刑规则的构建。一方面,对于认罪认罚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语境下适用范围的差异问题,应当认为调查阶段与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具有同质性,因能体现出更大的价值内涵,给予调查阶段的认罪认罚最大的量刑优惠具有正当性;另一方面,应以刑罚体系化的建构为方向,通过与《刑法》中现有法定及酌定情节进行比对,准确界定认罪认罚各情节的逻辑地位以及应然定位,从而为以时间阶段为依据的层级化、动态化从宽幅度的设定提供合理依据。在宏观上以精准化的量刑原则为方向,在微观上对各个情节要素既全面评价又避免重复评价,在操作上参照吸收原则、设置上限以及额外计量的量刑方法,最终全面、充分设定不同情形认罪认罚案件阶梯式的从宽幅度。此外,对存在与立功情节竞合的认罪认罚案件,必要时可以在保障刑罚功能的前提下准予突破责任刑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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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认罪认罚
从宽
量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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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uilty Plea
Leniency
Sentenc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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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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