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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不能承受之重——从刑法修正案(八)入手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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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剑鸣 《政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6期84-88,共5页
法律规范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刑法作为底限性法律规范而存在,一次法调整失灵是刑法适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危险驾驶罪,是在刑法迷信思想的支配下,基于安抚"民意"的目的而... 法律规范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刑法作为底限性法律规范而存在,一次法调整失灵是刑法适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危险驾驶罪,是在刑法迷信思想的支配下,基于安抚"民意"的目的而进行选择的结果。对于一次法的选择性执法导致的社会秩序失控,选择刑法作为社会秩序控制的首要工具,是刑法不能承受之重;即使是在风险社会中,对"安全刑法"的价值追求也只应使刑法有限地前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底限性 限缩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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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规则治理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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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丽芳 彭剑鸣 余四华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48-50,共3页
高校治理中面临着教职工与校方、学生与校方之间的利益对抗,由此导致高校治理中的威权之治。规则之治是高校治理的理性选择,而信息公开则是高校走向规则之治的必要路径。在高校治理中,信息的公开应当视情况进行选择:对于涉及教职工、学... 高校治理中面临着教职工与校方、学生与校方之间的利益对抗,由此导致高校治理中的威权之治。规则之治是高校治理的理性选择,而信息公开则是高校走向规则之治的必要路径。在高校治理中,信息的公开应当视情况进行选择:对于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应当充分公开;对于涉及其隐私和依据规范需要保密的信息则只能依法公开;对于需要教职工和学生对高校治理予以理解的信息,应当适度公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治理 信息公开 规则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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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视角下农村“争地”矛盾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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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苇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27-31,共5页
研究目的:解决中国农村较严重的集体内人均承包地占有不均之矛盾。研究方法:逻辑分析法。研究结果:引发农村“争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对承包地调整的性质认识不清及引起权利变更的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的范围较窄,明晰土地承包经营... 研究目的:解决中国农村较严重的集体内人均承包地占有不均之矛盾。研究方法:逻辑分析法。研究结果:引发农村“争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对承包地调整的性质认识不清及引起权利变更的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的范围较窄,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得失路径是破解农村“争地”矛盾的主要对策。研究结论:应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路径并拓展多元利益调整载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 物权 农地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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