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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三孩政策下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法治化研究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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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梅玲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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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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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21-130,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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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促进适度生育目标下个人所得税法与社会保障法一体化研究”(21Y080)
湖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智慧社会安全风险治理法律制度体系研究”(21Q095)
四川省软科学重点项目“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政府合法性审查机制研究(21RX036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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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作为生育保障方式的革新,是对传统抑制型生育保障措施的重大变革。当前,我国已在生育补贴、税收减免、产假奖励、服务契约等领域开展了激励型生育保障实践,但囿于传统抑制型生育保障措施的制约,而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尚未法治化,导致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的实效难以发挥。基于法律激励理论对其进行的正当性证成,可确保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制度化。具体而言,在三孩政策背景下,以激励生育为目标,健全相关法律规范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合作制度,为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提供体制保障;通过行政指导、行政补贴、行政奖励、税收减免、行政合同等措施激发生育主体热情;借助优化生育监督机制等手段,助力激励生育政策的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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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孩政策
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
法律激励理论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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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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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预防式社会性监管——以化工行业风险监管为例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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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浩
曾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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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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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97-114,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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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新能源开发风险合作监管的行政法研究”(项目编号:SC19C056,主持人:王浩)
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西部扶持项目“整体性治理理论视野下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CLS(2019)W01,主持人:王浩)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课题“新型‘非吸’犯罪处理困境及应对机制研究”(主持人:赵桂英,王浩)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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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科学技术引发的大量风险使传统社会性监管遭遇失灵。为完成风险规制任务,应在传统社会性监管中引入预防监管。内含风险预防、合作监管等理念的预防式社会性监管制度,既有助于政府履行风险监管义务,又回应了风险社会下安全、健康、环境监管的现实需求。考察具有风险特性的化工行业,其风险广泛分布于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且难测难治,同时化工行业社会性监管预防性不足,存在风险识别不准、评估不科学、处置不及时、信息沟通不顺畅等问题。因此,构建预防式社会性监管制度,应在风险预防、合作与效能原则指引下,对化工行业法律法规进行"立改废",增强规范中的预防条款,为预防式社会性监管提供依据;平衡预防式社会性监管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将监管范围限定在化工行业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健康、环境风险领域;建立风险监管职能清晰、纵向权力差异化配置、机构独立设置的预防式社会性监管体制;以信息公开、专家参与、监管影响评价程序增强预防式社会性监管的民主性、科学性与责任性;建立复合的预防式监管责任体系,保障监管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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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技术风险
化工行业
社会性监管
政府监管
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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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chnical risks
Chemical industry
Social regulation
Government regulation
Risk pre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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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0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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