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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政策、能源消费与城市经济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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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湘 邓纲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54-63,共10页
绿色金融政策作为推动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能源消费强度降低与结构优化、城市经济绿色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基于2011—2022年中国2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以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政策为准自然实验,... 绿色金融政策作为推动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能源消费强度降低与结构优化、城市经济绿色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基于2011—2022年中国2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以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政策为准自然实验,实证检验绿色金融政策、能源消费与城市经济绿色转型三者的关系。研究发现:绿色金融政策实施可显著推动城市经济绿色转型;机制分析发现,降低能源消费强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是绿色金融政策赋能城市经济绿色转型的两条重要传导路径;绿色金融政策对城市经济绿色转型具有空间溢出效应,不仅能够推动本地城市经济绿色转型,还可推动相邻城市经济绿色转型;异质性分析发现,绿色金融政策对非老工业基地城市、非资源型城市、中心城市经济绿色转型的推动作用更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金融政策 能源消费强度 能源消费结构 城市经济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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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30年发展的理论创新及贡献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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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彩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5期118-121,共4页
文章以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历程为背景,总结了经济法学30年发展的理论创新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学研究的贡献。论文认为经济法学的理论创新确立了国家—市场的理论框架,推进了中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推动了中国社会和经济体制的转型、... 文章以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历程为背景,总结了经济法学30年发展的理论创新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学研究的贡献。论文认为经济法学的理论创新确立了国家—市场的理论框架,推进了中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推动了中国社会和经济体制的转型、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型,推动了公平和有效率的市场秩序的构建,促进了宏观调控逐步走向法治化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同时,论文认为经济法的理论引入了社会本位和整体主义的价值理念,发展了传统法学的公私法二元划分的范式,拓展了法学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空间,丰富了法律调整机制与功能的理论,创新并丰富了部门法学的构成和法的主体理论与法学研究的方法,突破并丰富了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律关系原理,发展和丰富了法律责任理论,促进和丰富了法学的本土化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学 改革开放 法学理论创新 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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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社会中的经济法理论拓展——基于时空、行为和风险的分析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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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强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13-126,共14页
数字社会的数字时空产生了信息行为,信息行为带来了数字风险,从而推动了经济法时空理论、行为理论和风险理论的拓展。在数字社会中,经济法的时空观是数字时空,数字时空的时间具有永恒性、空间具有物质空间和虚拟空间的同构性、时间和空... 数字社会的数字时空产生了信息行为,信息行为带来了数字风险,从而推动了经济法时空理论、行为理论和风险理论的拓展。在数字社会中,经济法的时空观是数字时空,数字时空的时间具有永恒性、空间具有物质空间和虚拟空间的同构性、时间和空间是可分离的,并具有数字化、分享性、情境化和建构性的特征。经济法的信息行为是以信息流为核心要素的信息行动,其主体要素呈现为行为主体具有信息化的特征,平台成为重要主体并出现了无主体的现象;其意志要素出现了“无意志”和“主观的弱化”;其内容要素主要表现为信息化活动,具有流动性和丰富性的特点。经济法的数字风险是一种“超现代性风险”“数字权力化风险”和“不确定性风险”,对其规制的机制是社会风险规制,规制的主体是合作治理的多元主体,规制的方法是整体主义的规制模式,规制的规范注重技术和伦理入法。上述理论依据数字逻辑展开,拓展了经济法理论,为“数字经济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社会 经济法理论 数字时空 信息行为 数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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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视角下ESG信息强制披露的边界与制度创新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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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瑞璟 《南方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9-64,共16页
强化ESG信息披露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向。强制披露在克服市场失灵方面的独特优势及其在比较法上的实施经验均表明,由自愿披露转向强制披露是ESG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的合理选择。然而需要关注的是,ESG信息强制披露的法... 强化ESG信息披露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向。强制披露在克服市场失灵方面的独特优势及其在比较法上的实施经验均表明,由自愿披露转向强制披露是ESG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的合理选择。然而需要关注的是,ESG信息强制披露的法律化受到特殊的成本约束,其中隐含的制度成本不容忽视。为此,要按照“成本控制”的理念,通过规则细化设计以避免非必要的制度成本,寻求ESG信息强制披露的最佳法律规制之“度”。要明确ESG信息披露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边界,限缩强制披露的“广度”;创新强制披露的法律实施方式,调适强制披露的“深度”。正式监管应当发挥其合法性优势,积极向非正式监管“赋能”;监管双方的关系应由“管理—服从”转变为合规协商,允许上市企业通过主动履行合规义务以换取法律强制的适当宽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市公司治理 ESG 自愿信息披露 强制信息披露 安全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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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营经济发展的经济法促进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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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强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6-68,共13页
法治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发展促进法”的经济法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并形成了较为体系化的经济法促进理论。经济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价值追求是实质公平,促进的主体结构是多元主体,促进的规范... 法治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发展促进法”的经济法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并形成了较为体系化的经济法促进理论。经济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价值追求是实质公平,促进的主体结构是多元主体,促进的规范载体是促进型规范,促进的运行机制是规制模式,促进的制度主要是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和融资支持制度等重要制度,而贯穿其中的则是“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的原则,其内在逻辑是:秉持实质公平的价值追求,政府、社会中间层组织和数字平台等多元主体依据促进型规范,采用规制模式和重要制度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因此,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应当重视经济法理论的运用,发挥经济法的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营经济 法治 经济法 经济法促进理论 民营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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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制度的改革发展与前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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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雄 《学术界》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97-209,共13页
就业不仅是一个基本民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和改革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就业优先战略及其制度安排。新时代新征程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走中国特色就业道路,必... 就业不仅是一个基本民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和改革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就业优先战略及其制度安排。新时代新征程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走中国特色就业道路,必须锚定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守正创新,坚持并丰富拓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工作的基本经验,使其成为不断完善我国就业制度的宝贵资源,重视就业治理中的制度形塑和制度之治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准确研判我国就业的基本态势和主要矛盾。以新的眼界、新的理念和新的思路,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从就业供给侧、就业需求侧和就业供需匹配三个方面协同发力,突出制度的体系性、完备性、贯通性、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我国就业制度 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供给侧 就业需求侧 就业供需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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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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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健勋 《江淮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56-65,共10页
因环境污染或生态损害造成的环境问题具有二元性,环境侵权表现为对私主体的人身或财产侵害,生态环境损害表现为对生态环境自然平衡性的危害。环境侵权通过《民法典》私法体系救济,生态环境损害通过公法责任来规制,在传统法律理念与部门... 因环境污染或生态损害造成的环境问题具有二元性,环境侵权表现为对私主体的人身或财产侵害,生态环境损害表现为对生态环境自然平衡性的危害。环境侵权通过《民法典》私法体系救济,生态环境损害通过公法责任来规制,在传统法律理念与部门法的影响下,环境法律责任在私法与公法中都以重罚主义为基本路径,且通过转引致的责任形式。重罚主义与转引致的责任形式并不能促成环境规制目的的达成。建立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是实现有效环境治理、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理念与制度创新,也是以“生态环境法典”创制为集中表征的环境法律体系化的重要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损害二元性 重罚主义 修复生态环境 环境法律责任体系 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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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制度窘境、理论跃升与优化革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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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元聪 徐媛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39-150,共12页
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能够让企业的数据经由政府与各个行业相结合,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的作用,最终释放出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针对当前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制度窘境,其优化革新应当重新... 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能够让企业的数据经由政府与各个行业相结合,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的作用,最终释放出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针对当前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制度窘境,其优化革新应当重新审视数据产权上的“公”“私”关系,以公共物品理论、利他主义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以及社会本位理论为理论基础并实现理论跃升。在共享适用范围方面,应当明确共享适用主体范围和共享适用内容范围;在共享依托方式方面,应当创设无偿共享的依托方式和有偿共享的依托方式;在共享应循程序方面,应当健全共享启动程序、共享提供程序、共享接收程序和共享监督程序;在共享法律责任方面,应当完善共享民事责任和共享行政责任,以优化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制度体系,从而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数字中国建设注入强势动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中国 数字政府 企业数据 数据共享 政企合作 数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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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构建的中国方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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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东升 《湖湘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9-80,共12页
数字经济时代,劳动者的人格从属性趋于弱化,大量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因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而被排除在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之外,其面临着日益上升的职业伤害风险却长期缺乏制度保障。为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我国各地陆续启动... 数字经济时代,劳动者的人格从属性趋于弱化,大量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因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而被排除在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之外,其面临着日益上升的职业伤害风险却长期缺乏制度保障。为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我国各地陆续启动试点实践,学术界亦展开广泛研究。纵观各地试点和理论研究的现状,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面临保障模式不统一、未对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进行分类保护以及具体规则设计不健全等挑战。在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国情,我国可通过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纳入工伤保险体系,根据有无经济从属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进行分类保护,进而从保障对象、参保方式、工伤认定以及工伤待遇等层面进行具体规则构建,切实回应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障的现实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就业形态 职业伤害保障 工伤保险 经济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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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视角下平台经营者垄断风险的治理路径
10
作者 叶明 朱佳佳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86-100,共15页
从权力视角审视平台经营者垄断,平台经营者垄断的本质为平台权力。平台经营者凭借数据、平台、资本和技术方面的内在机制,依赖公权力让渡与缺位、私权利依赖与服从的外生机制,不断获取和巩固平台权力。平台经营者垄断风险的产生源于平... 从权力视角审视平台经营者垄断,平台经营者垄断的本质为平台权力。平台经营者凭借数据、平台、资本和技术方面的内在机制,依赖公权力让渡与缺位、私权利依赖与服从的外生机制,不断获取和巩固平台权力。平台经营者垄断风险的产生源于平台权力的滥用,平台权力的弥散性、“准公共性”和不透明性导致平台经营者垄断风险的扩大化、复杂化和模糊化。对于平台经营者垄断风险的治理,传统二元结构下的治理范式存在主体单一、对象不清、手段落后等实然困局,因而需在三元结构下实现“公权力-平台权力-私权利”的动态平衡。遵循此治理范式,应重塑平台经营者垄断风险的治理路径,在治理主体方面,以多元协同共治抑制垄断风险的扩大化;在治理对象方面,以分级分类治理对平台权力分级和垄断行为分类,应对垄断风险的复杂化;在治理手段方面,以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并举化解垄断风险的模糊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权力 平台经营者 垄断风险 平台治理 准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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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规则的立法缺陷及其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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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伟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25-143,共19页
当下中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规则的立法安排,遵循的是分业格局下少数业务交叉的经营逻辑,但混业已在实践中借助“兜底补充”和“混业例外”条款从特殊走向一般。执行“兜底补充”和“混业例外”条款中权力行使的错位、越位与缺位,并非简... 当下中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规则的立法安排,遵循的是分业格局下少数业务交叉的经营逻辑,但混业已在实践中借助“兜底补充”和“混业例外”条款从特殊走向一般。执行“兜底补充”和“混业例外”条款中权力行使的错位、越位与缺位,并非简单源于概括授权,更深层的原因是“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业务分级分类的制度设计缺失。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规则的设计缺陷伴随立法而生,但直到新近商业银行表内业务同业化、表外化和同业业务、表外业务通道化状况的出现,才逐渐暴露,亟待弥补。立法技术的优劣会影响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规则的适用效果,但立法缺陷弥补不应止步于立法技术,而应追本溯源地探究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找出核心业务的识别路径、附属业务的类型划分标准。当下中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现实及其风险管理诉求,又进一步决定了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规则立法缺陷弥补之文本内容优化、条款结构整合,应建立在基于风险隔离的综合经营逻辑基础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银行 综合经营 业务范围 正面清单 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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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国家干预观与市场调节观——对国家与市场分析范式的一种解读 被引量:18
12
作者 李昌麒 张波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4-9,共6页
国家与市场的互动是经济法的基本分析范式,本文以国家干预观和市场调节观作为两条主线,以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两大经济思潮的理论演化为论述起点,在实践层面,分析评价了中国经济转型期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并进行了反思;在理念层面... 国家与市场的互动是经济法的基本分析范式,本文以国家干预观和市场调节观作为两条主线,以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两大经济思潮的理论演化为论述起点,在实践层面,分析评价了中国经济转型期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并进行了反思;在理念层面,阐释了国家的法律与社会的法律的理论命题;在制度层面,提出了对国家干预进行宏观调整和微观重构的理论构想,旨在对国家与市场分析范式进行系统解读,寻求经济法的合理内核,实现国家干预权的正确行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干预观 市场调节观 国家与市场分析范式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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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域下: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均衡——以Uber等互联网打车平台为展开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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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学军 唐军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97-103,共7页
从经济法的角度看"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主要涉及政府干预和市场自由这对矛盾主体。政府的权力越大,干预市场的作用力越强,参与自由竞争的市场主体的权利越没有保障;反之,过度自由竞争同样也无法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但是&q... 从经济法的角度看"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主要涉及政府干预和市场自由这对矛盾主体。政府的权力越大,干预市场的作用力越强,参与自由竞争的市场主体的权利越没有保障;反之,过度自由竞争同样也无法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但是"权力与权利"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政府权力与早期市场主体已形成利益垄断结合体的情况下,市场的新参与者便可能受到来自政府干预和原市场竞争主体的共同打压。本文结合Uber等互联网打车平台对中国传统出租车市场带来的震荡,以权力—权利的互动博弈为研究路径,通过分析解构"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质""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特质"等方面的权力、权利及其互动态势,阐释和论证经济法视域下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与权力 政府干预 市场经济 博弈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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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聚焦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环境法典总则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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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以祥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31-41,共11页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这一总目标应当在生态环境法典总则中进行贯彻和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总则作为法典的“基础性架构”,是对法典基本...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这一总目标应当在生态环境法典总则中进行贯彻和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总则作为法典的“基础性架构”,是对法典基本性、共通性和综合性问题的规范。总则编应当以创新的改革精神,通过基本概念的创新界定、基本原则的创新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体例结构的科学安排的具体路径,回应“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的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总则 美丽中国 基本概念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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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综合评价 被引量:72
15
作者 何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49-56,160,共8页
经济发展质量是经济增长过程中国民经济在有效性、协调性、创新性、持续性、分享性和稳定性等方面的优劣程度。为评价经济发展质量,本文构建了由28个指标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选取我国31个省(市、区)2011年的经济、社会、资源和... 经济发展质量是经济增长过程中国民经济在有效性、协调性、创新性、持续性、分享性和稳定性等方面的优劣程度。为评价经济发展质量,本文构建了由28个指标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选取我国31个省(市、区)2011年的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方面的数据,运用基于实数编码的加速遗传算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实证分析表明:城乡人均收入比、每万人专利授权数、城镇化水平、R&D投入占GDP比例、人均GDP、劳动产出率、能源利用率、人均科技投入、居民年底储蓄余额、人均"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是影响分类结果的主要因素;经济发展质量综合评价最高的6个地区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和江苏;各省(市、区)在经济发展质量6个方面的表现各异,各地应着力改进其表现比较差的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增长 区域经济 经济发展质量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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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法调整 被引量:5
16
作者 石慧荣 李永成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54-58,共5页
对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或社会整体利益的界定是诸多含有公法因素的法在实施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应当承认这些利益的确是一种实然的、独立的利益形态。在经济法视野下,社会整体利益是需要对社会强弱势群体之间失衡的利益进行以均衡为目... 对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或社会整体利益的界定是诸多含有公法因素的法在实施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应当承认这些利益的确是一种实然的、独立的利益形态。在经济法视野下,社会整体利益是需要对社会强弱势群体之间失衡的利益进行以均衡为目的的社会整合的利益。社会整合应该由以实现公共性为己任的政府作为整合者,围绕着经济民主,通过一定的利益分配和平衡机制来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整体利益 强弱势群体 利益失衡 社会整合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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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利益分配的经济诱因规制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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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健勋 秦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14-121,共8页
经济诱因是重要的环境经济学方法,是环境利益分配的基本环境政策与法律手段,在自由市场思潮主导国家立法与公共政策下,经济诱因是环境资源保护思想由直接管制向间接管制的范式转换。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显示,通过环境税和排放权交易的诱... 经济诱因是重要的环境经济学方法,是环境利益分配的基本环境政策与法律手段,在自由市场思潮主导国家立法与公共政策下,经济诱因是环境资源保护思想由直接管制向间接管制的范式转换。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显示,通过环境税和排放权交易的诱因手段能够促进有效率的环境资源保护。文章从经济诱因手段之于环境资源保护的概括原理开篇,探讨了环境税和排放权交易两种基本诱因的正当制度基础与制度设计的现实操作性,并且对于制度行为流程中的各利益主体角色给予基本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诱因 环境利益分配 环境税 排放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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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回顾与前瞻 被引量:37
18
作者 谭贵华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23-129,共7页
既有研究可分两大块:一是关于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成败得失;二是关于改革开放后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完善。尽管现有研究成果丰硕,但亦存在诸如法学视角的分析较为欠缺,未对新时期农村... 既有研究可分两大块:一是关于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成败得失;二是关于改革开放后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完善。尽管现有研究成果丰硕,但亦存在诸如法学视角的分析较为欠缺,未对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内涵、功能定位和法律形态等加以清晰界定和系统审视等问题。对此,须加强法学视角的研究,在系统审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法制建设状况的基础上,围绕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内涵、功能定位及其法律形态等加以系统思考,提出全局性的改革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内涵 功能定位 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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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目标实现的经济法路径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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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建恩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80-87,共8页
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探究政策目标实现的国家(政府)干预的路径和方式。研究方法: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法结合制度演进的进化博弈理论,归纳"三权分置"政策的目标;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结合... 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探究政策目标实现的国家(政府)干预的路径和方式。研究方法: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法结合制度演进的进化博弈理论,归纳"三权分置"政策的目标;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结合国家干预理论,分析国家(政府)干预的路径和方式。研究结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目标具有阶段性、层次性和系统性特点。研究结论:国家(政府)应当以经济法干预理念,适时调整激励手段、激励策略、激励力度和激励方向,逐步实现"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 土地经济 三权分置 政策目标 进化博弈 干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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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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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明 郭江兰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33-40,共8页
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互联网经营者开始使用算法技术进行定价活动,凭借对海量消费数据的掌握,进行"用户画像"后以实现"千人千面千价格"的精准营销。其中,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存在损害消费者、排挤竞争对手以及破坏竞争... 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互联网经营者开始使用算法技术进行定价活动,凭借对海量消费数据的掌握,进行"用户画像"后以实现"千人千面千价格"的精准营销。其中,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存在损害消费者、排挤竞争对手以及破坏竞争秩序的风险,亟需予以法律规制。然而,当前我国现有相关法律在适用范围、违法性判定要件、责任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鉴于此,应适当拓宽《反垄断法》的主体范围,使算法价格歧视行为难逃法网;确立"形式+实质"违法审查标准,让违法性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原形毕露;构建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双轨"责任规范,使相关责任主体难辞其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价格歧视行为 法律规制 “形式+实质”标准 双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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