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司法制约职务犯罪监察调查的逻辑定位与法治路径 被引量:9
1
作者 陈辉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148-163,共16页
在职务犯罪监察与司法二元治理模式下,监察调查作为职务犯罪诉讼案件的前置程序,有可能形成主导职务犯罪办理全局的监察中心主义倾向,影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职能的实现。对此,需要加强司法对监察调查的制约机制。司法制约监察的目... 在职务犯罪监察与司法二元治理模式下,监察调查作为职务犯罪诉讼案件的前置程序,有可能形成主导职务犯罪办理全局的监察中心主义倾向,影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职能的实现。对此,需要加强司法对监察调查的制约机制。司法制约监察的目标应定位为监察机关不得妨碍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防止其不当介入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活动。在程序调控层面,应将监察机关的强制措施建议权形塑为一项配合机制,强化对庭外核实技术调查类证据建议权的程序控制,合理规制情况说明的适用范围。在制度保障层面,须强化职务犯罪监察干预司法过程的法律控制,消弭监察监督与司法监督的内在张力,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性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制约 职务犯罪案件 监察调查 监察法治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实践检视与规范建构 被引量:2
2
作者 谭宗泽 胡晓航 《求是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1-123,共13页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因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监督的必要手段。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具有鲜明的法律监督属性,在运行过程中秉持行政优先的原则,在效力上...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因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监督的必要手段。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具有鲜明的法律监督属性,在运行过程中秉持行政优先的原则,在效力上具有一定的拘束性,并独立于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检视当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的实践,发现其存在约束效力不足、制发次数的非限定性、跟进监督机制不完善、与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不衔接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有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制度功效,应当强化检察建议的约束力,确立一次制发为限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发后的跟进监督机制,促进检察建议内容与诉讼请求的衔接,以提高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实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法律监督 约束效力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组织变革与法治回应
3
作者 张震 高瑞 《探索》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95-110,共16页
面对日趋复杂的城市治理环境,智慧高效成为推动城市治理效能提升的新理念,智慧技术赋能引发了城市治理的组织变革。在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中,各地纷纷建立起城市治理平台。在敏捷治理理念指引下,城市治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城... 面对日趋复杂的城市治理环境,智慧高效成为推动城市治理效能提升的新理念,智慧技术赋能引发了城市治理的组织变革。在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中,各地纷纷建立起城市治理平台。在敏捷治理理念指引下,城市治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城市治理平台统筹协调,实现了政府部门间的高效协同配合,形成了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新型组织关系。而这种新型组织关系与职权法定原则下各个部门职能分立的现状不够兼容。而且,法律仅对行政机关横向关系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针对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组织变革,还需从法律制度安排上做出深层次的回应。因此,要深入剖析智慧城市建设困境的成因,找到适配的解决方案,需要回到“智慧赋能—组织变革—法治回应”的三元逻辑结构。当前,城市治理平台的运行受到条块分割格局下部门协作困境、权责模糊导致的避责行为以及政府部门间的数字壁垒等掣肘因素的影响。面对新兴的智慧城市建设和传统的制度安排之间的张力,亟需以法治的方式回应组织变革的需要。首先,在组织法上,基于《地方组织法》规定的统筹协调的权力和足够的政治权威,应明确地方政府作为城市治理平台建设和运营的主体;其次,在行为法上,应将部门间的协助义务列为法定义务,并由地方创制性立法明确城市治理中政府部门的协助义务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法定依据;最后,在数据法上,通过建构合理的数据权属结构,明确数源部门、城市治理平台和数据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并明确城市治理场景中政务数据共享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城市 城市治理 组织变革 平台型政府 数据共享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作用机理、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
4
作者 孙雪 邹东升 《探索》 2025年第6期130-141,共12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前置性制度安排,是治理主体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实践路径,在统筹发展与安全动态平衡、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方面发挥着关键支撑作用,也将成为“十五五”时期治理主体以历史主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前置性制度安排,是治理主体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实践路径,在统筹发展与安全动态平衡、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方面发挥着关键支撑作用,也将成为“十五五”时期治理主体以历史主动精神应对发展挑战、破解改革难题、抵御风险冲击的重要制度工具。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是全力防范化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公共安全领域风险的重要抓手,而挖掘二者之间的作用机理,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安全治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基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作用机理主要表现在风险治理理念的前置化转向、公共安全制度的系统性重构及治理实践的前瞻性指引三个维度。数智时代,风险的内在源生性、发展传导性、裂变衍生性等特征不断凸显,导致该转型进程面临多重现实困境,具体表现在理念层面的社会化不足,制约评估主体多元参与;制度层面的滞后性,削弱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行为层面的管理机制缺陷,破坏评估流程的完整性;发展层面的数智化赋能不足,制约评估技术的迭代更新。为更好统筹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治理,亟需优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路径,秉持社会化理念,拓宽主体参与;完善评估制度体系,夯实制度支撑;优化评估运行机制,筑牢管理保障;强化数智技术赋能,实现智能化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共安全治理 事前预防 统筹发展与安全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