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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诉讼比较研究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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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明哲 《云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63-75,共13页
随着气候变化诉讼出现在不同国家、不同司法机制,对这一现象的比较研究方兴未艾。然而,对于比较法到底能为气候变化诉讼的理论探索做出何种贡献,学界尚未有研究。比较法有助于反思气候变化诉讼中出现的新现象,并提供较为成熟的分析模式... 随着气候变化诉讼出现在不同国家、不同司法机制,对这一现象的比较研究方兴未艾。然而,对于比较法到底能为气候变化诉讼的理论探索做出何种贡献,学界尚未有研究。比较法有助于反思气候变化诉讼中出现的新现象,并提供较为成熟的分析模式。就比较对象而言,比较不同气候诉讼中的法律解释方法可以促进对法律实践的可塑性和法律传统的恒定性的理解,比较司法与政治在气候治理中的边界有助于反思当代法治理念的局限,比较各国法官对科学知识的运用可以深入挖掘不同法文化中隐藏的真理观和科学观。就比较方法而言,经典的功能主义方法注重寻找气候诉讼中的共同的难题和不同制度与工具在解决这些难题时的类似功能,社会理论关注不同群体如何在判决中展开关于气候决策权的竞争,文化比较法则力图通过潜藏于每一个法律体系之中的价值观、原则、传统、集体信念和思维模式解释气候诉讼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较法 气候变化诉讼 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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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规定”的时代困境与未来方向——以非法经营罪为切入点进行规范体系的审视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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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强 郭旨龙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20-126,共7页
面对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趋向,应当首先对其中心词"经营"通过整个法规范体系的实质要求来限定其为中性,以达致其保护市场秩序的立法目的;然后对其所"非"之"法"进行具体引用,以贯彻罪刑法定原... 面对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趋向,应当首先对其中心词"经营"通过整个法规范体系的实质要求来限定其为中性,以达致其保护市场秩序的立法目的;然后对其所"非"之"法"进行具体引用,以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于"空白罪状"。但是此处前置之"法"显然不足以呼应信息时代罪情的发展,这倒逼着司法解释以解释法律之名,行类推"国家规定"至准"国家规定"之实。通过立法解释等最高立法机关的"决定"适当提升部分部门规章的"规格",补足刑法罪刑规范中的构成要件要素,应当是复原刑法目标中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和谐共生"关系的尝试性通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经营 违反国家规定 信息时代 司法解释 立法解释 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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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犯罪定量评价的体系化转变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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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旨龙 《东方法学》 CSSCI 2015年第6期114-125,共12页
在信息时代,以"数额"为中心的犯罪定量传统评价体系开始向以网络空间各种"情节"为支点的新型定量标准体系倾斜。"数额"在定量标准体系中地位下降,表现为信息时代犯罪对象的虚拟化、使用权化导致犯罪数额... 在信息时代,以"数额"为中心的犯罪定量传统评价体系开始向以网络空间各种"情节"为支点的新型定量标准体系倾斜。"数额"在定量标准体系中地位下降,表现为信息时代犯罪对象的虚拟化、使用权化导致犯罪数额以数量计,还表现为信息时代的行为方式变化导致人(户)次标准的兴起。信息时代传统犯罪的异化引起定量因素的变化,用户数、注册会员人数、实际被点击数等评价标准已被使用,网站数、跟帖数、网络传播行为等标准也应发展。计算机犯罪要求的"情节严重"、"后果严重"在信息时代异化为信息组数、系统台数、系统运行时数等标准,系统规制网络攻击行为时其定量评价对此也应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定量标准 体系转型 犯罪数额 司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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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职责综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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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旸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8-22,共5页
董事的职责就是对公司的基本义务和为完成义务所使用的权力。董事是管理公司运作的具体执行人,其权力由股东协议授予,是股东商业利益的捍卫者。董事应当把赢得最大利益作为公司合理运作的前提。同时,股东应该授予董事全权负责策划企业... 董事的职责就是对公司的基本义务和为完成义务所使用的权力。董事是管理公司运作的具体执行人,其权力由股东协议授予,是股东商业利益的捍卫者。董事应当把赢得最大利益作为公司合理运作的前提。同时,股东应该授予董事全权负责策划企业的经营模式,与其他公司进行商业交易。董事职责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他个人的领导素质和能力实现的。董事的职责体现在他的勤奋工作、面对利益冲突的自我约束,以及不收受第三方好处等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 职责 股东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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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监管的逻辑与路径:国内监管与跨境监管并重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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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颖颖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58-68,共11页
银保监会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的首份中国影子银行发展报告显示,过去近十年的监管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我国影子银行体量,但是国内监管规则碎片化以及国际监管规则下的监管空白意味着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框架和监管模式有待完善。纵观影子银行... 银保监会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的首份中国影子银行发展报告显示,过去近十年的监管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我国影子银行体量,但是国内监管规则碎片化以及国际监管规则下的监管空白意味着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框架和监管模式有待完善。纵观影子银行监管的全球格局,虽然各国监管机构的设置各不相同,但大体呈现从传统监管模式转向监管协调或者双峰监管的发展态势。我国影子银行监管在监管逻辑上,应立足于影子银行产品跨行业、市场跨国界的特点,以控制系统性风险为目标;在监管路径上,应发挥本国双峰监管与跨境合作监管的共同作用。其中本国监管路径可分两步走实现改革,先发挥金融委的监管协调功能,再过渡到双峰监管;跨境合作监管则离不开国际组织的引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影子银行 监管套利 监管空白 双峰监管 跨境合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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