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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的技术规范
被引量:
19
1
作者
李晓明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54-68,共15页
技术规范是有关人类在利用各类技术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由于技术的高度专业性,传统刑法规范难以完全适用其中,因此必要时技术规范也可以进入刑法规制。普通法律规范规制"信息技术"可能产生的漏洞与风险,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
技术规范是有关人类在利用各类技术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由于技术的高度专业性,传统刑法规范难以完全适用其中,因此必要时技术规范也可以进入刑法规制。普通法律规范规制"信息技术"可能产生的漏洞与风险,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涉及的高度技术性及其专业性,人工智能时代面临着未来刑法规范的必要转型。未来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技术规范"的拓展至全方位动态技术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固定与设计技术法律规范的概念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技术法律规范的具体制度,在搭建起数据安全动态监管框架的基础之上,需要考虑进行框架内具体的技术规范制度设计与填充。为避免数据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原则性的概括指导,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征、行为模式、侵害后果进行全面而具体的把握,设计一整套全方位、综合性的技术规范,以期实现数据安全风险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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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技术规范
人工智能
侵害风险
有效规制
数据收集
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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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网络侮辱、诽谤在定罪、举证与审理上的新变化——从《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说开去
被引量:
17
2
作者
李晓明
《法治研究》
2015年第6期27-34,共8页
《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对《刑法》第246条进行了修订,突破了侮辱罪、诽谤罪的举证责任和审理程序,加之此前《"网络诽谤"解释》)第2条第1项在网络诽谤构罪标准上的突破,带来了此类案件审理上的一些新变化。本文认为,网络诽...
《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对《刑法》第246条进行了修订,突破了侮辱罪、诽谤罪的举证责任和审理程序,加之此前《"网络诽谤"解释》)第2条第1项在网络诽谤构罪标准上的突破,带来了此类案件审理上的一些新变化。本文认为,网络诽谤构罪标准上变化早已是一个司法操作上的难点,此次又规定网络侮辱罪、诽谤罪的举证可由公安机关协助,甚至由此也必然导致审理过程与程序上的新变化。本文针对这些司法操作与法理上的困惑与难点,提出了完善《"网络诽谤"解释》第2条第1项的建议,并探讨了利用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案件的举证由"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分析了在审理过程与程序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以利于《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的具体操作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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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网络侮辱
诽谤案件
定罪
举证
审理
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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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存与废的法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
8
3
作者
李晓明
《法治研究》
CSSCI
2020年第6期14-23,共10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加重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然而学界对该罪名的存废存在长久争论。主张废除论的学者认为,该罪名最初设置的经济与社会背景已不存在,甚至当初所保护的“金融秩序”法益已转变为“公众资金安全”法益。主...
《刑法修正案(十一)》加重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然而学界对该罪名的存废存在长久争论。主张废除论的学者认为,该罪名最初设置的经济与社会背景已不存在,甚至当初所保护的“金融秩序”法益已转变为“公众资金安全”法益。主张存在论的学者,有的坚持保守立场和正确解释法律观点,即既不扩大也不缩小;有的主张鉴于被保护的法益发生变化,需要通过法律修改保护新的法益,即将“存款”修改为“资金”。本文提出暂不取消罪名、不增加法定刑的观点,但限制停用,待我国“民间融资法”出台后再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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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存与废
民间融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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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法治反腐:反腐败机构的整合与重构
被引量:
6
4
作者
李晓明
《法治研究》
2016年第6期73-81,共9页
在领导体制上,我国众多的反腐败机构分别隶属于党委、政府和司法系统,即纪委、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等,固然这些反腐败机构均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但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新精神,也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奠定...
在领导体制上,我国众多的反腐败机构分别隶属于党委、政府和司法系统,即纪委、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等,固然这些反腐败机构均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但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新精神,也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奠定基础,有必要从职能上整合已有的反腐败机构,并重构"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纪委监察机构"和"国家反腐败局"。未来的"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是全国最高反腐败领导与决策机构,并负责对内的反腐败预防与对外联络工作。"纪委监察机构"继续按照党政系统相应设计,并逐步实行垂直领导,只办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国家反腐败局"是除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外的第三大犯罪侦查机构,集原纪委和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等办案机构于一体,专司反贪反渎侦查职能,独立按照司法程序办案,并实行垂直领导,充分发挥其以事立案和独立办案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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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腐败机构
整合与重构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纪委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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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从行政监察到国家监察及其学科原理的建构
被引量:
11
5
作者
李晓明
《法治研究》
CSSCI
2021年第1期60-68,共9页
传统意义上的"监察"仅指"行政监察",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与实施,就由原来的"行政监察"上升为"国家监察",并由此带来了国家监察机关性质的争议,以及国家监察学科原理及其体系的讨论。本文...
传统意义上的"监察"仅指"行政监察",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与实施,就由原来的"行政监察"上升为"国家监察",并由此带来了国家监察机关性质的争议,以及国家监察学科原理及其体系的讨论。本文将国家监察机关定性为监督机关,而且从其功能上讨论了国家监察学科的监督原理、调查原理及处置原理,包括按其内容划分的理论学科、法律学科和事实与技术学科的体系构造及学科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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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监察
国家监察
国家监察学科原理
国家监察学科体系
国家监察学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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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从情势变动理论谈我国的死刑存废
6
作者
李晓明
范会波
《法治研究》
2010年第9期25-32,共8页
通过对现有各种死刑学说主要是通说的分析,指出其各自存在的合理性与困境,以及他们共同的主观性缺陷。引入民法中的"情势变动理论"阐述新的"死刑客观发展说",以从相对客观的立场来分析我国死刑的未来前途。并有意将...
通过对现有各种死刑学说主要是通说的分析,指出其各自存在的合理性与困境,以及他们共同的主观性缺陷。引入民法中的"情势变动理论"阐述新的"死刑客观发展说",以从相对客观的立场来分析我国死刑的未来前途。并有意将"废"的运用修正为"亡",从而将死刑由完全处于被动的被支配地位提升到一个相对客观的能动性地位。同时引用哲学观点,试图通过数学上的坐标系统和曲线模型,进行较为直观的分析。对坐标系统分为情势正效应、负效应和稳定效应三种情况,来反映死刑前途的三种可能性。从而建议国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并呼吁学者们学做灵乌——宁鸣而亡不默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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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死刑的客观性
存亡
情势变动
坐标轴
曲线
变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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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的技术规范
被引量:
19
1
作者
李晓明
机构
苏州大学
王健
法
学院
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54-68,共15页
基金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金融犯罪的综合治理”(项目批准号:17ZDA14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技术规范是有关人类在利用各类技术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由于技术的高度专业性,传统刑法规范难以完全适用其中,因此必要时技术规范也可以进入刑法规制。普通法律规范规制"信息技术"可能产生的漏洞与风险,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涉及的高度技术性及其专业性,人工智能时代面临着未来刑法规范的必要转型。未来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技术规范"的拓展至全方位动态技术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固定与设计技术法律规范的概念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技术法律规范的具体制度,在搭建起数据安全动态监管框架的基础之上,需要考虑进行框架内具体的技术规范制度设计与填充。为避免数据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原则性的概括指导,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征、行为模式、侵害后果进行全面而具体的把握,设计一整套全方位、综合性的技术规范,以期实现数据安全风险的最小化。
关键词
技术规范
人工智能
侵害风险
有效规制
数据收集
社会规范
Keyword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fringement risk
effective regulation
data collection
social norms
分类号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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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网络侮辱、诽谤在定罪、举证与审理上的新变化——从《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说开去
被引量:
17
2
作者
李晓明
机构
苏州大学
王健
法
学院
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出处
《法治研究》
2015年第6期27-34,共8页
基金
2014中国法学会重大研究项目"网络反腐法律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CLS(2014)A01
文摘
《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对《刑法》第246条进行了修订,突破了侮辱罪、诽谤罪的举证责任和审理程序,加之此前《"网络诽谤"解释》)第2条第1项在网络诽谤构罪标准上的突破,带来了此类案件审理上的一些新变化。本文认为,网络诽谤构罪标准上变化早已是一个司法操作上的难点,此次又规定网络侮辱罪、诽谤罪的举证可由公安机关协助,甚至由此也必然导致审理过程与程序上的新变化。本文针对这些司法操作与法理上的困惑与难点,提出了完善《"网络诽谤"解释》第2条第1项的建议,并探讨了利用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案件的举证由"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分析了在审理过程与程序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以利于《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的具体操作与贯彻执行。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网络侮辱
诽谤案件
定罪
举证
审理
新变化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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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存与废的法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
8
3
作者
李晓明
机构
苏州大学
王健
法
学院
苏州大学
国家监察
研究
院
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出处
《法治研究》
CSSCI
2020年第6期14-23,共10页
基金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金融犯罪的综合治理”(项目编号:17ZDA148)阶段性成果。
文摘
《刑法修正案(十一)》加重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然而学界对该罪名的存废存在长久争论。主张废除论的学者认为,该罪名最初设置的经济与社会背景已不存在,甚至当初所保护的“金融秩序”法益已转变为“公众资金安全”法益。主张存在论的学者,有的坚持保守立场和正确解释法律观点,即既不扩大也不缩小;有的主张鉴于被保护的法益发生变化,需要通过法律修改保护新的法益,即将“存款”修改为“资金”。本文提出暂不取消罪名、不增加法定刑的观点,但限制停用,待我国“民间融资法”出台后再予废止。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存与废
民间融资法
分类号
D924.3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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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法治反腐:反腐败机构的整合与重构
被引量:
6
4
作者
李晓明
机构
苏州大学
王健
法
学院
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出处
《法治研究》
2016年第6期73-81,共9页
基金
2014中国法学会重大研究项目“网络反腐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CLS(2014)A01]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在领导体制上,我国众多的反腐败机构分别隶属于党委、政府和司法系统,即纪委、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等,固然这些反腐败机构均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但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新精神,也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奠定基础,有必要从职能上整合已有的反腐败机构,并重构"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纪委监察机构"和"国家反腐败局"。未来的"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是全国最高反腐败领导与决策机构,并负责对内的反腐败预防与对外联络工作。"纪委监察机构"继续按照党政系统相应设计,并逐步实行垂直领导,只办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国家反腐败局"是除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外的第三大犯罪侦查机构,集原纪委和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等办案机构于一体,专司反贪反渎侦查职能,独立按照司法程序办案,并实行垂直领导,充分发挥其以事立案和独立办案的职能作用。
关键词
反腐败机构
整合与重构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纪委监察机构
分类号
D262.6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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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从行政监察到国家监察及其学科原理的建构
被引量:
11
5
作者
李晓明
机构
苏州大学
王健
法
学院
苏州大学
国家监察
研究
院
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出处
《法治研究》
CSSCI
2021年第1期60-68,共9页
文摘
传统意义上的"监察"仅指"行政监察",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与实施,就由原来的"行政监察"上升为"国家监察",并由此带来了国家监察机关性质的争议,以及国家监察学科原理及其体系的讨论。本文将国家监察机关定性为监督机关,而且从其功能上讨论了国家监察学科的监督原理、调查原理及处置原理,包括按其内容划分的理论学科、法律学科和事实与技术学科的体系构造及学科群建设。
关键词
行政监察
国家监察
国家监察学科原理
国家监察学科体系
国家监察学科群
分类号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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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从情势变动理论谈我国的死刑存废
6
作者
李晓明
范会波
机构
苏州大学
法
学院
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出处
《法治研究》
2010年第9期25-32,共8页
基金
中国法学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重大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课题编号:CLS-A1004
文摘
通过对现有各种死刑学说主要是通说的分析,指出其各自存在的合理性与困境,以及他们共同的主观性缺陷。引入民法中的"情势变动理论"阐述新的"死刑客观发展说",以从相对客观的立场来分析我国死刑的未来前途。并有意将"废"的运用修正为"亡",从而将死刑由完全处于被动的被支配地位提升到一个相对客观的能动性地位。同时引用哲学观点,试图通过数学上的坐标系统和曲线模型,进行较为直观的分析。对坐标系统分为情势正效应、负效应和稳定效应三种情况,来反映死刑前途的三种可能性。从而建议国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并呼吁学者们学做灵乌——宁鸣而亡不默而生。
关键词
死刑的客观性
存亡
情势变动
坐标轴
曲线
变动效应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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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人工智能刑法规制中的技术规范
李晓明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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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网络侮辱、诽谤在定罪、举证与审理上的新变化——从《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说开去
李晓明
《法治研究》
201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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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存与废的法教义学分析
李晓明
《法治研究》
CSSCI
202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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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4
法治反腐:反腐败机构的整合与重构
李晓明
《法治研究》
201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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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5
从行政监察到国家监察及其学科原理的建构
李晓明
《法治研究》
CSSCI
202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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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6
从情势变动理论谈我国的死刑存废
李晓明
范会波
《法治研究》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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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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