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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信息披露中的重大性标准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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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利航 朱翔宇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97-208,共12页
伴随公司可持续金融范式转型,ESG信息披露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自愿的ESG信息披露市场实践面临披露有效性欠缺的问题,发达资本市场形成了推进ESG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改革的趋势。信息披露制度以重大性标准为基础构建,起源... 伴随公司可持续金融范式转型,ESG信息披露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自愿的ESG信息披露市场实践面临披露有效性欠缺的问题,发达资本市场形成了推进ESG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改革的趋势。信息披露制度以重大性标准为基础构建,起源于美国的传统重大性标准仅从经济与财务单一角度出发,给ESG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改革造成了程序与实体两个层面的阻力。欧盟提出双重重大性标准,认为重大性标准应具备面向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双重意涵,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推进了ESG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改革。总结比较国外经验,中国证券法的重大性认定实质采用的价格影响标准在ESG信息披露中存在内生困境,双重重大性的引入又存在披露过载、提升合规成本、诱发道德风险的潜在问题。在ESG信息披露中,重大性认定标准仍需从“理性投资”角度出发,旨在满足ESG理念下投资者异质化信息的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SG信息披露 重大性 理性投资者标准 双重重大性标准 价格影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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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气候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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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利航 朱翔宇 《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7-75,共9页
气候信息披露作为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绿色证券市场发展和ESG评价体系建设的基石。2024年4月,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共同发布了最新ESG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大幅提升了我国ESG信息披露监管的规范化水平。但对于气候信息披露... 气候信息披露作为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绿色证券市场发展和ESG评价体系建设的基石。2024年4月,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共同发布了最新ESG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大幅提升了我国ESG信息披露监管的规范化水平。但对于气候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笼统、“失焦”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具体制度设计还存在重大性标准与证券法冲突、披露规范供给不足、强制鉴证机制缺失和安全港规则过窄等方面的局限性。2024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出台了气候信息披露新规《加强和标准化面向投资者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在对美国新规进行全面分析归纳的基础上,我国应以气候信息披露作为ESG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改革的抓手,坚持重大性单一理性投资者标准,完善气候信息披露规范设计、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定量披露的强制鉴证规则、专设安全港规则,以提高我国气候信息披露有效性,实现气候信息披露促进资本流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的政策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SG 气候信息披露 美国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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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ESG投资的代理成本与规制路径 被引量:2
3
作者 朱翔宇 《南方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77-88,共12页
在当今发达资本市场中,ESG投资的最新发展趋势是与被动投资策略相结合,且由机构投资者主导。这类ESG投资中,核心的代理问题不在于代理人过度关注投资组合的ESG表现而损害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正相反,在提升投资组合ESG表现的相关问题上,... 在当今发达资本市场中,ESG投资的最新发展趋势是与被动投资策略相结合,且由机构投资者主导。这类ESG投资中,核心的代理问题不在于代理人过度关注投资组合的ESG表现而损害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正相反,在提升投资组合ESG表现的相关问题上,作为代理人的大型被动机构投资者不仅会保持理性沉默,还出现了理性虚伪的问题,导致其无法真正代表终端ESG投资者的利益偏好。积极ESG投资者的行动主义是缓解这类代理问题的有效路径,以ESG对冲基金为代表的积极投资者在选任ESG董事等方面的行动能够缓解理性虚伪问题,其他积极ESG投资者亦可通过声誉威慑机制缓解理性虚伪问题。相应地,监管机构亦有必要对被动ESG投资的理性沉默和理性虚伪问题有所回应。建议完善与积极ESG投资者行动主义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允许ESG基金终端投资者穿透式行使表决权,并强化基金管理费率与ESG指数监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SG投资 被动投资 代理成本 理性沉默 理性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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