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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回溯、重读与再兴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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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领导科学论坛》 2020年第7期17-30,共14页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体现了基层组织自治的智慧。“枫桥经验”通过平安共建、干群共治、利益共享三种路径实现了基层社会秩序自治,形成了“三共联动”的新时代经验。“枫桥经验”充分发动...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体现了基层组织自治的智慧。“枫桥经验”通过平安共建、干群共治、利益共享三种路径实现了基层社会秩序自治,形成了“三共联动”的新时代经验。“枫桥经验”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本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进路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要义下具有一致性。随着数据时代的到来,创新“枫桥经验”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需要。我们要深刻认知各地在仿效“枫桥经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强化“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融合,在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视野中重读“枫桥经验”,从而深化法治与自治之间共治格局的意识,推进基层社会秩序自治沿着法治化道路前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枫桥经验” 国家肯认 秩序自治 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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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情、理、法”的社会秩序建构——以“瑞安式调解”为解读文本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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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郦胜锴 《领导科学论坛》 2019年第23期63-73,共11页
调解是融“情、理、法”为一体的,通过纠纷化解实现社会秩序建构的途径之一,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调解对社会秩序建构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瑞安式调解”经过多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以精细化组织、全过程贯通、新居民参与的特色调解... 调解是融“情、理、法”为一体的,通过纠纷化解实现社会秩序建构的途径之一,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调解对社会秩序建构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瑞安式调解”经过多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以精细化组织、全过程贯通、新居民参与的特色调解之路,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对“情、理、法”的贯穿和对接,充分运用乡音、乡情、乡俗深化“事结心了”,实现了经济社会转型过程“情、理、法”三要素参与社会秩序建构的规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秩序 “瑞安式调解” 精细化 全过程 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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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对接的进路——“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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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卢芳霞 《领导科学论坛》 2019年第3期62-74,共13页
以调解组织、行业组织、社工组织、文化组织、乡贤组织为基层矛盾主要化解主体的"枫桥经验",是社会司法的典型实践。经由社会司法生成的调处协议具有合意与规范的双重属性,由此催生了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的对接必要性。"... 以调解组织、行业组织、社工组织、文化组织、乡贤组织为基层矛盾主要化解主体的"枫桥经验",是社会司法的典型实践。经由社会司法生成的调处协议具有合意与规范的双重属性,由此催生了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的对接必要性。"枫桥经验"鲜活的案例表明,一方面,社会司法具有文化意义上的道德约束力;另一方面,提醒人们在基层秩序自治的过程中,离开国家司法的正式判决,仅仅通过纠纷当事人的自律与自治,难以实现社会秩序的建构。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之间建立和谐的有效对接,是确保社会司法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国家司法公信力、建构社会纠纷化解二元机制协同运行的可为性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枫桥经验” 合意 规范 社会司法 国家司法 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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