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0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容错规范法治构成要件分析
1
作者 沈瞿和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70-78,共9页
容错的目的既要保证公职人员能无畏地履行公职行为,敢于创新、激励担当,又要保证其行使职权时不至于脱离法律、纪律的法治轨道。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为容错法治化提供了党内法规渊源。在全面依法治国... 容错的目的既要保证公职人员能无畏地履行公职行为,敢于创新、激励担当,又要保证其行使职权时不至于脱离法律、纪律的法治轨道。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为容错法治化提供了党内法规渊源。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容错规范须结合容错主体的主观动机、态度,容错存在的客观条件,容错事件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情况、程序方法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满足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程序的规范构成要件。法治化容错规范可以表述为:在法律和党内法规非禁止的改革创新或者执行急难险重任务领域内,负有决策部署职责或执行特定业务的组织单位和公职人员出于公心,主动善意履职,产生执行偏差或者失误,损害结果轻微或者能及时补救,社会影响不大的行为,依程序豁免其相关责任或者不做负面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容错 可容错事项 豁免 构成要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逻辑架构、制度特色与路径选择
2
作者 邢栋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93-102,共10页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营商环境的优化意义重大。在逻辑架构上,践行该法应当以全面依法治国为理念,以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目标,以整合立法资源为表征,尊重不同历史阶段的立法规制要求,实现对民营经济由政策性保护向法治化保护的转型...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营商环境的优化意义重大。在逻辑架构上,践行该法应当以全面依法治国为理念,以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目标,以整合立法资源为表征,尊重不同历史阶段的立法规制要求,实现对民营经济由政策性保护向法治化保护的转型;在制度特色上,坚持以平等保护、自主经营为理念,以“投融资”制度优化为抓手,以“诚信政府”建设为契机,以明确权力界限为目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在路径选择上,应提升法律位阶,完善相关制度,并聚焦法治实践,融合、优化营商环境各元素相关的横向、纵向的制度体系,促进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契合与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营经济促进法》 营商环境 法律规制 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行政黑名单的行为性质与可诉性研究 被引量:1
3
作者 刘芳 许秀珍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3-81,共9页
行政黑名单行为模式上虽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但其行为性质并不会因此而呈现多样性,将行政黑名单定性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能避免目前行政法理论中“行政行为”概念的模糊化和泛化。行政黑名单的可诉性需区分具体行为模式来探讨。单一... 行政黑名单行为模式上虽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但其行为性质并不会因此而呈现多样性,将行政黑名单定性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能避免目前行政法理论中“行政行为”概念的模糊化和泛化。行政黑名单的可诉性需区分具体行为模式来探讨。单一型黑名单损伤了相对人的社会信用利益,令相对人法律上的身份地位从一般行政相对人转变为违法行为人,单一型行政黑名单具备行政行为可诉性,但也要关注程序完整性对单一型黑名单可诉性的影响。间接惩戒型黑名单模式中虽然黑名单本身“隐而不发”,但仍然是后续惩戒措施的主要依据,起诉应以撤销黑名单为诉求。直接惩戒型黑名单模式中,黑名单决定与惩戒措施的关联紧密时,以黑名单决定为起诉对象更为适宜;黑名单决定与惩戒措施关联较为松散时,可允许相对人在对惩戒措施提起诉讼时同时提出对撤销黑名单的诉讼请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黑名单 负担性 可诉性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内廉政法规体系构建:成就、问题与展望 被引量:1
4
作者 陈巧燕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7-53,共7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背景下党中央逐渐构建了一套从治标走向治本的廉政法规体系,党的廉政法规体系构建显现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一体推进、数量扩展和质量提高并驾齐驱、坚持重制定和抓执行一体发力等特征,对推动全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背景下党中央逐渐构建了一套从治标走向治本的廉政法规体系,党的廉政法规体系构建显现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一体推进、数量扩展和质量提高并驾齐驱、坚持重制定和抓执行一体发力等特征,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党内廉政法规体系仍存在结构失衡、执行力度不足、实施效能不彰、监督弱化等问题。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党内廉政法规体系,统筹推进党内程序性法规与实体性法规的制度均衡,健全党内廉政法规执行的责任机制和监督配套机制,不断提升党内廉政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 党内法规 制度反腐 廉政法规体系 廉政建设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习近平关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逻辑理路 被引量:19
5
作者 郑继汤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25-30,共6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贯穿于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的始终,是习近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习近平在对营商环境中市场与政府关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关系、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统筹国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贯穿于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的始终,是习近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习近平在对营商环境中市场与政府关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关系、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统筹国内与涉外法治建设等关键问题全面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 营商环境 法治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政府信息共享的法律规制--兼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被引量:8
6
作者 沈瞿和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5-60,共6页
政府信息共享是政府的职责,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是公共治理、公共服务的信息基础。目前,制约政府信息共享的因素主要在主体建设、内容及体制机制上。应当通过法律形式严格区分须共享信息与不能共享信息、基础信息和衍生信息,建立以单... 政府信息共享是政府的职责,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是公共治理、公共服务的信息基础。目前,制约政府信息共享的因素主要在主体建设、内容及体制机制上。应当通过法律形式严格区分须共享信息与不能共享信息、基础信息和衍生信息,建立以单一身份为标识和基准的政务数据库共享体系,确立政府信息共享的主体、权利义务及责任统一的信息共享法律是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共享 法律规制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开放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就职宪法宣誓责任构成与完善——以2018年《公务员法》第九条展开探讨 被引量:2
7
作者 沈瞿和 龚丽萍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17-123,共7页
就职宪法宣誓是公职人员将内心伦理精神外化为公开的行为表现,作为正式担任公职的必要条件,具有法律上承诺的意义。宣誓责任是宣誓人违反宣誓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其构成可从宣誓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仪式和程序进行分析... 就职宪法宣誓是公职人员将内心伦理精神外化为公开的行为表现,作为正式担任公职的必要条件,具有法律上承诺的意义。宣誓责任是宣誓人违反宣誓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其构成可从宣誓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仪式和程序进行分析,完善我国宪法宣誓制度要明确拒绝宣誓、不当宣誓、程序瑕疵宣誓等各种情形、所承担的责任以及追究和救济机制,将不当宣誓行为脱虚入实、给予实际惩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职人员 宪法宣誓 《公务员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法治文明的中国道路探索及其贡献 被引量:4
8
作者 陈辉庭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20-28,共9页
作为人类法治实践不断发展的共同成果,现代法治文明在基本内涵上形成相对稳定的一般性标准,在各国实践形式上则表现出多样性特征。中国法治道路探索是现代法治文明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结合。中国在法治道路探索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作为人类法治实践不断发展的共同成果,现代法治文明在基本内涵上形成相对稳定的一般性标准,在各国实践形式上则表现出多样性特征。中国法治道路探索是现代法治文明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结合。中国在法治道路探索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不仅汲取了已有法治文明的先进成果,而且为丰富和创新现代法治文明作出了独特的中国贡献,主要表现在:通过先进执政党引领国家法治发展;在国家复兴进程中推进当代中国人权法治保障;通过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统一国家权力架构下规范权力的设置和运行;开拓了德治与法治协同、党规与国法并举的国家治理实践模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围绕改革发展实践,坚持文明交流互鉴,不断取得新的历史成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中国法治道路 现代法治文明 新时代 党的领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形成权的行使 被引量:3
9
作者 陈晓勤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83-89,共7页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被数据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政府在收集处理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上变得更为广泛,在收集途径上变得更为多元,在收集和处理方式上变得更为多样。这些改变导致政府行使收集、处理信息...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被数据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政府在收集处理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上变得更为广泛,在收集途径上变得更为多元,在收集和处理方式上变得更为多样。这些改变导致政府行使收集、处理信息的权力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急需解决。对于政府信息形成权,需要区分其不同的行使方式,从行使的原则、程序和审查监管等方面加以规范。当政府信息形成权造成损害时,公民具有异议、复议、起诉和求偿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政府信息形成权 个人信息保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融合发展: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制度的差异弥合--以临时仲裁制度落地珠三角九市为切入点 被引量:4
10
作者 蔡志阳 陈辉庭 黎曦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9-116,共8页
“一国两制三法域”下,珠三角与港澳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司法制度差异制约了三地融合发展,其中仲裁制度的差异就极具典型性且亟待弥合,而弥合的关键就在于构建临时仲裁制度。临时仲裁制度落地珠三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推动珠... “一国两制三法域”下,珠三角与港澳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司法制度差异制约了三地融合发展,其中仲裁制度的差异就极具典型性且亟待弥合,而弥合的关键就在于构建临时仲裁制度。临时仲裁制度落地珠三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推动珠三角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与国际接轨,带动珠三角仲裁制度转型升级,推动珠三角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已有的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可以作为构建珠三角临时仲裁制度的重要借鉴。通过完善立法为临时仲裁制度落地珠三角打牢基础,改良制定珠三角临时仲裁示范规则和仲裁员队伍建设,为临时仲裁制度落地珠三角架设梁柱,加强临时仲裁行业监督和仲裁职业保障,为临时仲裁制度落地珠三角提供外部保障,进而从前提根基、关键要件、外部保障三个层次,修缮搭建出珠三角临时仲裁制度的“金字塔”框架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临时仲裁 粤港澳大湾区 商事纠纷解决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