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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术作品独创性理论重构:从形式主义到历史主义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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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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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文理学院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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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121-133,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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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后现代视角下知识产权合法性研究”(项目编号:16C096)
湖南文理学院博士基金资助项目“后现代视角下知识产权合法性研究”(项目编号:16BSQD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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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形式主义独创性是传统版权法调整的所有作品可版权性之基石。传统版权法确立的独创性理论起源于文字作品,其对内在作品的个性不加区分。当前,美术作品的独创性理论继承了传统版权法的形式主义独创性,这种独创性与美术作品所具有的艺术本质存在根本的冲突,形成了诸多的理论困惑,为此,理论上需要回归到美术作品本质规律、需要检讨形式主义独创性的理论框架,重构美术作品的独创性理论,实现从形式主义到历史主义独创性的转换。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应归结为历史主义独创性或者本真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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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版权法
本真性
独创性
历史主义
形式主义
美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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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pyright Law
Authenticity
Originality
Historicism
Formalism
Artistic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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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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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昌耀的“音画”观念及创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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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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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文理学院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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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作家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87-19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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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昌耀诗艺研究”(19A345)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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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昌耀的精湛诗艺建立在化用多种艺术语言的基础上。正如他说的:“我此生先后对绘画、乐器、书法……有所野心,终未得其门而入空怀慨叹,倒是漫长的逆境玉成了我诗的个性。我甚至要承认,正是这一番磨砺使我一日顿悟诗的‘技巧’乃在于审美气质的这种自由挥写:我写我‘善养’之‘气’。凡人生种种都可成为‘气’的涵养。我也试将自己平日对美术、音乐的某种领会移情于诗的创造,这种融合或贯通又岂止是对于前憾的弥补?”^(①)这表明昌耀从1985年起就有意将其他艺术的特色融入自己的诗歌创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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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昌耀
诗艺
诗歌创作
化用
创作实践
审美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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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I207.25
[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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