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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文本分析的汉口江滩旅游形象感知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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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皓 韩忠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33-39,84,共8页
基于游客体验视角,以武汉汉口江滩为研究对象,运用网络爬虫软件获取携程和大众点评网两大热门旅游网站的旅游评论数据,时间跨度为2015—2023年。使用ROST CM6软件和内容分析法,从安全、生态、活力、文化等四个方面探究游客对汉口江滩的... 基于游客体验视角,以武汉汉口江滩为研究对象,运用网络爬虫软件获取携程和大众点评网两大热门旅游网站的旅游评论数据,时间跨度为2015—2023年。使用ROST CM6软件和内容分析法,从安全、生态、活力、文化等四个方面探究游客对汉口江滩的旅游形象感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提升策略。研究结果表明,汉口江滩是一个集安全、生态、活力、文化四大功能于一体的人民乐园。游客对汉口江滩的旅游形象情感认知以积极情绪为主,积极情绪主要针对汉口江滩的景观资源和旅游体验收获方面,而负面情绪主要表达为对景区管理、文化挖掘、基础设施等方面仍存在不满意之处。在此基础上对汉口江滩服务质量欠缺之处提出针对性建议,以使游客获得更好的游玩体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文本分析 汉口江滩 旅游形象 情绪分析 提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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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源数据的大城市高铁站点市内可达性评价及提升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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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勇 许红梅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87-92,共6页
高铁站点是高铁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交汇点,其城市内部可达性直接影响着高铁效应的发挥。当前,高铁站可达性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外部可达性方面,对城市内部可达性研究相对较少,定量评价方法及城市间横向对比研究相对不足。基于中国铁路1... 高铁站点是高铁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交汇点,其城市内部可达性直接影响着高铁效应的发挥。当前,高铁站可达性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外部可达性方面,对城市内部可达性研究相对较少,定量评价方法及城市间横向对比研究相对不足。基于中国铁路12306、百度地图等多源数据,采用城市轨道交通时间可达性测度方法,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十个大城市行政、经济、文化、教育、旅游5类客流中心的高铁可达性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十个大城市高铁站点市内可达性整体较好,但各城市及各功能节点可达性水平差异明显;教育、旅游、行政类中心的高铁站点可达性明显低于文化和经济类;高铁站市内可达性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并无明显相关性。根据高铁站城市内部可达性特征,从转变高铁站点选址价值导向、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完善快速公共交通体系等方面提出了高铁站点市内可达性提升策略,旨在为未来的高铁站点规划布局和城市内部接驳系统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铁站点 市内可达性 时间成本 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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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角落到平台:区域红色文化智能传播路径探究——以贵州“新愚公精神”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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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兰格 黄诗鑫 袁勋 《传媒论坛》 2024年第12期26-29,共4页
当前我国不少地区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却囿于当地难以出圈,尚未充分释放其文化价值意蕴。智能媒体时代的到来给区域红色文化传播带来了社会向度、教育向度、技术向度等方面的发展契机。推进新背景下区域红色文化传播应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脉络... 当前我国不少地区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却囿于当地难以出圈,尚未充分释放其文化价值意蕴。智能媒体时代的到来给区域红色文化传播带来了社会向度、教育向度、技术向度等方面的发展契机。推进新背景下区域红色文化传播应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脉络,从人、物、场三重维度实现智能媒体与红色逻辑的交叉融合,增强文化影响力和渗透力,实现其从狭窄的“角落”走向智能媒体时代广阔的“平台”,有效释放红色文化的精神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社会技术发展的相辅相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媒体 红色文化 人工智能 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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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立法建设:美国经验借鉴与中国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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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军 刘林琪 《国家公园(中英文)》 2024年第12期753-762,共10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部署,引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提速新阶段。国家公园作为我国当前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其立法建设滞后的短板日渐凸显。从总体立法现状来看,目前仍处于高层次专门法律缺乏、上位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部署,引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提速新阶段。国家公园作为我国当前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其立法建设滞后的短板日渐凸显。从总体立法现状来看,目前仍处于高层次专门法律缺乏、上位法衔接不清、地方性法规局限的困境。从立法模式来看,“地方先行立法”占据主导地位,该模式虽便于灵活管理,但同时也暴露出地方主义倾向、立法程序不统一和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与此相比,美国国家公园基于完善的法律体系建设,已形成较为有效的管理体制,将为我国国家公园立法提供重要借鉴。通过对比中美两国国家公园立法建设现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国国家公园立法应基于综合框架立法模式,采用“基本法+专项法+技术标准”的结构,逐步健全立法体系并深化立法层次。第二,通过多元化法律形式,实现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整合,确保法律的统一适用,并针对具有特殊性自然资源的管理需求,进行相应的专项立法。第三,当前立法应特别关注土地确权问题,立法内容应在土地确权上做出明确规定,包括法定设立程序、平衡各方主体地位、强化公示力度等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公园 立法建设 中国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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