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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少年训舅传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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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保旗
孙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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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淮滨县马集镇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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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4年第1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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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古以来,母尊有舅,大多是舅父训外甥。但在淮滨县马集镇彭庄村有一个12岁的少年,名叫张震,运用法律,训得舅舅李涛连连点头称是。因此,小张震被大伙誉为"学法好少年"。现年43岁的李涛,家有老母亲和妻子儿女5口人,按理说应十分美满幸福。但事实却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美好。李涛的爱人蒋丽嫌67岁的婆婆王氏岁数大不中用了,不像从前那样整天抱孙子,做家务,忙里忙外,便常常借故打骂婆婆。10月8日,婆媳俩因小事发生口角。儿子李涛不但不制止,反而"有了媳妇忘了娘",竟跑到岳母家搬来七妗子八大姨等5人将自己的亲生老母打得遍体鳞伤,后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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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少年
学法
医药费
本法律
淮滨
孙子
幸福
集镇
爱人
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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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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