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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议改进粮油加工企业借款利息分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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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文雄
余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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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衢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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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7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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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粮油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计入企业管理费,月终按生产工时或数量等比例分摊到各产品生产成本中。从当前的情况看,这种方法存在着很多弊病,亟待改进。近年来,随着粮油工业自营业务的发展,企业原有流动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银行借款大幅度上升,流动资金借款利息已成为企业经营费用支出的一个重要项目。如1985年企业利息支出只占企业管理费和实现利润的3.88%和0.21%,而1989年却占企业管理费的47.35%和实现利润的70.88%。因此,借款利息应当从原来的企业管理费科目分离出来,进行单独核算。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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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借款利息
企业管理费
粮油加工企业
成品资金
会计制度规定
利息支出
粮油工业
产品生产成本
单独核算
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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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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