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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的土地应纳入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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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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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玉环县陈屿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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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9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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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集体所有土地应由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然而,在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不少地方放松了对土地的投入和管理,出现了种地不养地的错误倾向。为了纠正这种弊病,建议把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土地,经过货币计价纳入会计核算,这种办法可以正确反映在土地数量、质量和价值方面的增减变动情况,便于加强管理,鼓励土地承包者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改变目前土地肥力不断下降的状况。首先,建立土地等级评定制度和奖罚制度。土地等级的评定可3年一次,升级的给予经济补偿,降级的受罚,奖罚金通过“公积金”帐户核算。等级评定后,按等级计算土地价值,在固定资产科目设明细帐户——土地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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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明细帐户
合作经济
承包责任制
等级评定
组织经营管理
承包者
奖罚制度
帐务处理
计提折旧
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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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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