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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限责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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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德快 《法治研究》 2007年第12期34-39,共6页
有限责任合伙制作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理想选择,在各国普遍获得认同。本文从美国有限责任合伙制的历史发展出发,在阐述了美国有限责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对我国今后律师事务所规模化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 有限责任合伙制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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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律师事务所的非律师投资——由美国禁止非律师投资于律师事务所而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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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德快 《法治研究》 2007年第10期55-61,共7页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日益全球化和法律服务贸易的日益国际化,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资本的巨大需求,而这就需要律师事务所走向公众,允许非律师投资于律师事务所。然而,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理论上对非律师投资于...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日益全球化和法律服务贸易的日益国际化,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资本的巨大需求,而这就需要律师事务所走向公众,允许非律师投资于律师事务所。然而,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理论上对非律师投资于律师事务所一直争论不休。有鉴于此,本文在阐述禁止非律师投资于律师事务所之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对非律师投资于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利益和潜在影响作了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非律师投资 经济利益 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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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血铅中毒事件损害赔偿和防治法律问题研究——专门立法的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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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清华 《法治研究》 2015年第6期122-134,共13页
环境污染导致的血铅中毒事件,大范围侵害儿童的健康权和发展权。儿童血铅中毒的损害有其特征,且危害巨大,必须重视这类事件的损害赔偿和预防控制。在赔偿待遇、救济方式和救济途径方面,需要拿出专门的法律方案。现行环境和职业病防治法... 环境污染导致的血铅中毒事件,大范围侵害儿童的健康权和发展权。儿童血铅中毒的损害有其特征,且危害巨大,必须重视这类事件的损害赔偿和预防控制。在赔偿待遇、救济方式和救济途径方面,需要拿出专门的法律方案。现行环境和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难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儿童血铅中毒事件的蔓延。建议制定《儿童铅中毒防治法》,就儿童铅中毒的损害赔偿所涉实体法和程序法问题,连同其预防控制问题,提出专门的法律解决方案;并且制定《公害疾病补偿法》,用于对重金属中毒、放射性损伤、食源性疾病等公害事件的系统补救,包括受理投诉、调查、认定、救治、康复、护理和特殊教育,解释和道歉,以及指定情况下的经济补偿和给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儿童 铅中毒 损害赔偿 预防控制 公害疾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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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律服务业的“MDPs”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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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德快 《法治研究》 2007年第11期60-65,共6页
MDPs是指律师和其他专业服务者联合执业,为客户提供包含法律服务的多样化专业服务。自MDPs产生以来,它便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支持,并在实践中发展为多种形式;然而,在当前美国,它并不被美国律师协会所接受,有关MDPs的争论仍然在各州继续存... MDPs是指律师和其他专业服务者联合执业,为客户提供包含法律服务的多样化专业服务。自MDPs产生以来,它便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支持,并在实践中发展为多种形式;然而,在当前美国,它并不被美国律师协会所接受,有关MDPs的争论仍然在各州继续存在着。在阐述MDPs概念及模式的基础上,结合美国法律服务业的MDPs之争,对MDPs的经济利益和潜在影响作了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服务业 多行业联合执业 经济利益 MD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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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人处分他人财物的合同效力——对《合同法》第51条的理解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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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恩 《法治研究》 2008年第11期68-70,共3页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是目前流行的学说。该学说与国际私法统一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正好相反,且非常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法律行为可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不能发生物权变动...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是目前流行的学说。该学说与国际私法统一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正好相反,且非常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法律行为可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但并不影响负担行为———签定合同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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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知识产权不应适用取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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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利锋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3期76-76,共1页
取得时效,指无权利人为行使某权利占有他人财产,经过一定期间后,取得该权利的制度。尽管我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立法理由中,明确将包括商标权与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解释为应适用取得时效的客体,但笔者认为,其理由值得商榷,因为... 取得时效,指无权利人为行使某权利占有他人财产,经过一定期间后,取得该权利的制度。尽管我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立法理由中,明确将包括商标权与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解释为应适用取得时效的客体,但笔者认为,其理由值得商榷,因为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不可能适用取得时效。理由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取得时效 知识产权 适用 权利人 立法理由 建议稿 物权法 专利权 商标权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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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速公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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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向明 李庆峰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1期75-75,共1页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环境侵权案件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与其有关的程序法律问题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主要有两条:
关键词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高速公路 《民事诉讼法》 民事侵权案件 原告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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