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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准自首的成立要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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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光明 李登杰 梁晟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89-94,共6页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准自首的成立要件可分为适用对象要件与实质要件 两方面:其适用对象要件成立的关键在于在案人是否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 刑的罪犯,而不在于其是否被剥夺人身自由;其实质要件并...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准自首的成立要件可分为适用对象要件与实质要件 两方面:其适用对象要件成立的关键在于在案人是否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 刑的罪犯,而不在于其是否被剥夺人身自由;其实质要件并不在于自动投案的形式,而在于主动认罪,如 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其中的“其他罪行”应既包括异种罪名又包括同种罪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自首 适用对象 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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