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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服务提供者版权过滤义务的理论证成与规范构造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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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安麒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79-101,共23页
在算法技术冲击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认定规则在司法适用中的难题凸显,算法服务提供者版权过滤义务成为传统“避风港”规则的重要补充。基于算法服务侵权风险的类型化解析、算法过滤技术的实践考察、注意义务的边界厘定,赋... 在算法技术冲击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认定规则在司法适用中的难题凸显,算法服务提供者版权过滤义务成为传统“避风港”规则的重要补充。基于算法服务侵权风险的类型化解析、算法过滤技术的实践考察、注意义务的边界厘定,赋予算法服务提供者版权过滤义务具有必要性、可行性与合理性。在规范构造上,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中“过滤器”条款的冲突调和范式,以及各成员国实施进程中的本土化改造与制度创新具有借鉴意义。应严格遵循比例原则,构建版权过滤义务主体、适用对象、过滤标准等基本制度;引入最低限度条款、双重事前标记机制与三重事后申诉救济机制,调和矛盾冲突;做好与著作权配套制度、算法备案、新兴技术的衔接工作,实现算法过滤机制的有序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 网络服务提供者 过滤义务 著作权 间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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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报告制度的立法审视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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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国飞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17-127,160,共12页
碳排放报告制度是保障碳市场运行的一项核心法律制度。欧盟的碳排放报告制度对报告的信息范围、形式、时间、公开及具体程序方面进行了明确。相较而言,服务于“两省五市”试点碳市场的国内立法在报告的要求、监管、法律责任设置上存在... 碳排放报告制度是保障碳市场运行的一项核心法律制度。欧盟的碳排放报告制度对报告的信息范围、形式、时间、公开及具体程序方面进行了明确。相较而言,服务于“两省五市”试点碳市场的国内立法在报告的要求、监管、法律责任设置上存在诸多差异;服务于国家碳市场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作了统一规定的努力,但也颇受诟病,同样存在科学理性和民主理性不足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制度构建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原则,并在未来修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时对该制度进行实体和程序方面的科学、合理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控排企业 碳排放报告 科学理性 民主理性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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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的中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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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国飞 李树训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11-119,共9页
域内外在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的具体路径上存在差异,域外“权利本位”的气候变化应对路径并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气候变化司法应对路径的确定,应通过诉讼标的理论对案件类型进行概念区分,并考虑我国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并行的诉讼构造以及... 域内外在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的具体路径上存在差异,域外“权利本位”的气候变化应对路径并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气候变化司法应对路径的确定,应通过诉讼标的理论对案件类型进行概念区分,并考虑我国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并行的诉讼构造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去实体化”的特质。在此基础上,可将气候变化诉讼案件区分为气候环境公共利益案件、涉气候变化案件两类,前者包括气候环境行政公益型诉讼、气候环境司法审查型诉讼,后者则涵盖侵权类诉讼、合同类诉讼及其他关涉私益的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变化 环境公益诉讼 气候环境公共利益案件 涉气候变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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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时空分异特征及其驱动因素分析--来自A股100家企业的证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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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嘉莉 毛靖宇 +2 位作者 彭甲超 姚婷婷 付书科 《生态环境学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1661-1671,共11页
重污染企业是中国污染排放和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探究这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时空分异特征及其驱动因素,对于深入推进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的协同治理,实现“双碳”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选取2008-2022年中国重污染行业100家A... 重污染企业是中国污染排放和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探究这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时空分异特征及其驱动因素,对于深入推进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的协同治理,实现“双碳”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选取2008-2022年中国重污染行业100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时空地理加权回归(GTWR)模型和克里金空间插值法分析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时空分异特征。同时,利用双固定效应模型剖析了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驱动因素,并基于GTWR的回归结果进一步揭示这些因素的作用异质性。结果表明,1)从时间特征来看,自2008年以来,中国重污染细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体呈上升趋势,协同效应的均值由2008年的0.476提高到2022年的0.490。2)从空间特征看,样本期内东、中、西部地区的协同效应分别介于0.413-0.810、0.395-0.662、0.187-0.550。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协同效应起初高于其他地区,但随着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推进,各地区的差异逐渐缩小。3)能源消耗量与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显著负相关,而全要素生产率和绿色技术创新则与协同效应显著正相关。特别是在东部地区,能源消耗量和全要素生产率的驱动作用更明显,而在西部地区,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更突出。环境规制强度和公众环境关注度对减污降碳的驱动因素起到了调节作用。该研究不仅拓展了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研究视角,还为中国推进重污染企业减污降碳提供了政策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污染企业 减污降碳协同 耦合协调度 GTWR模型 时空分异特征 驱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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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气候法的新兴部门法地位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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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国飞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33-142,共10页
气候法的法律地位充满争议,学界存在“环境法分支说”“能源法归属说”“国际法从属说”等典型主张,各学说均有一定的支撑理由,但也存在解释力不足的问题。“环境法分支说”因未能识别出气候变化问题比传统环境问题更具复杂性、气候诉... 气候法的法律地位充满争议,学界存在“环境法分支说”“能源法归属说”“国际法从属说”等典型主张,各学说均有一定的支撑理由,但也存在解释力不足的问题。“环境法分支说”因未能识别出气候变化问题比传统环境问题更具复杂性、气候诉讼的请求权基础不同于环境诉讼、气候应对“义务本位”与环境保护“权利本位”差异而面临“危机”;“能源法归属说”因没能正视气候问题不能完全归因于能源活动、气候法并非能源法的专属渊源、气候正义难以归属于能源正义等问题而显得“傲慢”;“国际法从属说”因不能解决国际气候法与内国气候法间的断裂、国际气候法存在的实效性难题以及气候损害难以寻求国际法司法救济等缺陷而出现“偏颇”。气候法宜被定位于一新兴部门法,是由于气候法具有构建自主的气候法学知识体系、气候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和建设气候外交强国等独特价值,且以气候社会关系为特殊调整对象,以减缓和适应型管制为独有调整方法,以气候稳定利益为特有保护利益。未来,气候法应逐步从环境法、能源法等法律的附属地位中抽离出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新兴部门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法 气候法学知识体系 气候社会关系 气候管制方法 气候稳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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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实践对广东省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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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孟禹 陈丹丹 《绿色科技》 2024年第23期238-248,共11页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资源约束问题的加剧,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实践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基于2012-2022年广东省1441个企业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ESG实践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资源约束问题的加剧,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实践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基于2012-2022年广东省1441个企业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ESG实践与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①ESG实践对广东省企业的GTFP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企业通过提升ESG表现可以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②在异质性分析中,ESG对低污染企业、非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及非资产密集型企业的GTFP和绿色效率变化(GEC)均有显著正向影响;③对于重污染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资产密集型企业,ESG的正向影响相对较弱。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了相关建议:政府应加强对企业ESG实践的指导与激励,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以促进企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SG实践 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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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数据造假民事公益诉讼规制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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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国飞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25-139,共15页
碳排放数据造假案件蕴含着特殊的司法规制需求。碳排放数据核算具有科学的方法学机理,实践中出现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可分为碳检测报告数据造假行为、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行为和碳核查报告数据造假行为三类。除了行政规制这一主导手段外... 碳排放数据造假案件蕴含着特殊的司法规制需求。碳排放数据核算具有科学的方法学机理,实践中出现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可分为碳检测报告数据造假行为、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行为和碳核查报告数据造假行为三类。除了行政规制这一主导手段外,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借助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错误尝试。要反思环境司法权向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任意扩大环境公共利益的内涵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中的盲目“扩疆”现象,简单套用这一制度会面临司法规制对象的差异性、规制目的的不一致性、规制制度的割裂性等理论与制度隐忧。摆脱困境,首先要明确碳排放数据具有秩序功能,继而弄清碳排放数据监管秩序破坏的内在机理,进而确立碳排放数据造假类民事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现逻辑。具体路径上,以“碳排放数据监管秩序恢复理论”为指引,构设出具有“差异化的启动条件、特色化的构成要素、创新性的裁判执行”的碳排放数据造假类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数据造假 碳排放数据监管秩序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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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碳立法:实践考察、法理阐释与体系化路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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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国飞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32-143,共12页
中国“双碳”目标立法实践呈现出“国家立法回应总体迟缓,地方立法供给比较零星”样态。既有立法存在“分散性立法较多,协调难度大”,“统合性立法缺失,实施成本高”,“专项性立法缺位,威慑效果差”三方面的问题。“双碳”目标的立法困... 中国“双碳”目标立法实践呈现出“国家立法回应总体迟缓,地方立法供给比较零星”样态。既有立法存在“分散性立法较多,协调难度大”,“统合性立法缺失,实施成本高”,“专项性立法缺位,威慑效果差”三方面的问题。“双碳”目标的立法困境是立法者采用还原论理念下分散立法模式的必然产物,但要客观理性地评价这一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双碳”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观念蕴含着协同主义、整体主义立法方法论,应在此方法论指导下破解“双碳”目标立法分散化及困境,把法律体系化作为重要路径,采用渐进式立法策略。中国“双碳”目标立法体系化的渐进路径可分稳步推进阶段的协同法、大力推进阶段的综合法、保障实现阶段的强制法三个阶段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达峰碳中和 分散立法模式 统合性立法 渐进立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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