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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政务数据共享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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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勤国
周倩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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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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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1期59-69,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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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四位一体的制度构建研究”(24ZDA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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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政务数据共享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政务数据中存在大量个人信息,政务数据共享可能引发个人信息泛化共享和系统性泄露等风险,亟须以安全可控原则为遵循,在政务数据共享中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安排。政务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定位相左、个人信息的共享范围模糊不清及个人信息权益的救济路径阻塞是当前政务数据共享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难题。对此,需以是否涉及个人信息为区分标准,对政务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予以法律修正,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中的个人信息分类分级保护规则,并逐步完善个人信息权益的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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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务数据
数据共享
个人信息保护
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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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overnment Data
Data Shar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Data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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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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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编纂中代理制度的体系整合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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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亦文
潘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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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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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60-71,15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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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14YJC820057)
武汉大学70后学术团队"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问题研究"支持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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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分别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委托合同部分对代理制度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因吸收和借鉴了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而产生了概念上的混淆、关系上的错位和适用上的混乱等"水土不服"现象,需要在未来民法典的编纂中予以克服。我国立法和法学理论中已相对固定的间接代理概念,与大陆法系传统间接代理概念并不一致,但在不影响功能的情况下,由于语言的惯性,仍可经由民法典的澄清而成为立法语言的选择。总则不总、民商事代理不分的局面给法律的适用和民法典编纂均带来了问题。由于未能坚持代理权发生与其原因行为相区分,委托合同关于代理效果的规定实属越界。面向未来民法典的编纂,建立我国语境下的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相结合、民商事代理有区分的制度体系是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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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直接代理
间接代理
民事代理
商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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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rect agency
indirect agency
civil code
entrustment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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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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