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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判的社会治理--法院性质再审视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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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4-70,共7页
作为审判者的法院,应当是一个职能单纯、明确的机关,它不应当也无能力承载太多太复杂的职能,因此,让人民法院回缚于《宪法》第123条之定位,回归到"审判机关"之本位,当成为中国法院改革之常识性议题。作为治理者的法院,应"... 作为审判者的法院,应当是一个职能单纯、明确的机关,它不应当也无能力承载太多太复杂的职能,因此,让人民法院回缚于《宪法》第123条之定位,回归到"审判机关"之本位,当成为中国法院改革之常识性议题。作为治理者的法院,应"恰如其分"地参与社会治理,承担与其职责相适应的社会治理责任,因此,司法改革有必要理性地回应社会善治之需要。司法的专业性决定了其所承载的社会治理职能只能是"通过审判的社会治理",它必须遵循适格性、适度性、适时性等基本法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第123条 司法治理 司法改革 《宪法》第1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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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利及其法律保护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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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46-52,共7页
就其本性而言,文化权利是一种人人享有的个体权利;但在现实意义上,文化权利及其实现与他人、群体以及政府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联性。就总体趋势而言,各国均有加强文化权利立法保护之意图,其模式大致有统一立法模式、融合立法模式和单行... 就其本性而言,文化权利是一种人人享有的个体权利;但在现实意义上,文化权利及其实现与他人、群体以及政府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联性。就总体趋势而言,各国均有加强文化权利立法保护之意图,其模式大致有统一立法模式、融合立法模式和单行立法模式。在我国,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文化权利之立法保护已成为各界共识。我国选择以文化权利保障基本法为核心的统一立法模式,更具现实性和针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权利 统一立法模式 融合立法模式 单一立法模式 文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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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处罚制度中的教育措施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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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孙中原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75-84,F0002,共11页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乃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由该原则衍生出的教育优先、寓教于罚、以教代罚等子原则构成了行政处罚制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行政处罚措施而言,行政教育措施具有程序上的前置性、优位性、过程性和功能上的...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乃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由该原则衍生出的教育优先、寓教于罚、以教代罚等子原则构成了行政处罚制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行政处罚措施而言,行政教育措施具有程序上的前置性、优位性、过程性和功能上的目的性、人文性、替代性。基于此,“不教而罚”有违程序正当,“罚而不教”有违目的正当,“不罚不教”有违履职正当。为规范行政教育措施,充分发挥其本体性、程序性、目的性价值,有必要在行政处罚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其理论定位和制度定位,完善其规范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教育措施 文明执法 柔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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