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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通过审判的社会治理--法院性质再审视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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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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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司法学与司法法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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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4-7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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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0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09QZD062)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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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审判者的法院,应当是一个职能单纯、明确的机关,它不应当也无能力承载太多太复杂的职能,因此,让人民法院回缚于《宪法》第123条之定位,回归到"审判机关"之本位,当成为中国法院改革之常识性议题。作为治理者的法院,应"恰如其分"地参与社会治理,承担与其职责相适应的社会治理责任,因此,司法改革有必要理性地回应社会善治之需要。司法的专业性决定了其所承载的社会治理职能只能是"通过审判的社会治理",它必须遵循适格性、适度性、适时性等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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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宪法》第123条
司法治理
司法改革
《宪法》第1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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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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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文化权利及其法律保护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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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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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司法学与司法法学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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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46-5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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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文化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10@ZH02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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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就其本性而言,文化权利是一种人人享有的个体权利;但在现实意义上,文化权利及其实现与他人、群体以及政府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联性。就总体趋势而言,各国均有加强文化权利立法保护之意图,其模式大致有统一立法模式、融合立法模式和单行立法模式。在我国,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文化权利之立法保护已成为各界共识。我国选择以文化权利保障基本法为核心的统一立法模式,更具现实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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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化权利
统一立法模式
融合立法模式
单一立法模式
文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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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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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行政处罚制度中的教育措施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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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孙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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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司法学与司法法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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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75-84,F0002,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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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案例制度与司法实践主义哲学研究”(项目编号:16AZD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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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乃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由该原则衍生出的教育优先、寓教于罚、以教代罚等子原则构成了行政处罚制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行政处罚措施而言,行政教育措施具有程序上的前置性、优位性、过程性和功能上的目的性、人文性、替代性。基于此,“不教而罚”有违程序正当,“罚而不教”有违目的正当,“不罚不教”有违履职正当。为规范行政教育措施,充分发挥其本体性、程序性、目的性价值,有必要在行政处罚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其理论定位和制度定位,完善其规范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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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教育措施
文明执法
柔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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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bination of punishment and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education measures
Civilized law enforcement
Flexible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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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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