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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抵押、质押会计处理探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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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海娟 陶晓美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70-72,共3页
一、抵押、质押的特点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也... 一、抵押、质押的特点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抵押 会计处理 质押 《担保法》 企业 抵押财产 优先受偿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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