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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唐朝授予各国遣唐使的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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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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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日本武库川女子大学文学部
合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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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09-117,178,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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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唐代文献中存在诸多唐朝授予周边各国遣唐使唐官的案例,这些遣唐使同时拥有本国官和唐官两种身份。由于周边政权君主同样受唐朝册立,在这种授官体制下,君主与遣唐使在本国不可逾越的君臣身份鸿沟在唐朝却变为仅品阶存在差异的同僚,甚至可能出现级别上下逆转的尴尬。事实上,唐朝没有必要将外臣之臣纳入直属管理体系,这一点在授官告身上表现明显。唐朝颁给遣唐使的授官告身格式与本国官员告身存在差异,遣唐使所获告身末尾“告”以下不重复记载告身制词所授官职名称。由此可知,唐朝授予各国遣唐使的唐官仅是形式上的授予,并无授官事实,双方不履行出勤、发俸等责任义务。但这种虚授事实不为一般人所知,因而授予遣唐使的唐官仍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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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遣唐使
授官
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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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2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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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武德二年制试论隋唐赋役令的渊源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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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村裕一
韩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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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日本武库川女子大学文学部
复旦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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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90-98,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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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文献上明确记载,唐朝律令继承隋朝开皇律令,故隋唐史研究者亦遵从此说。据此,隋炀帝制定的大业律令是不被唐朝继承的异端法典。因为隋炀帝是中国历史上臭名远扬的皇帝,故其法典也被视为恶法,自然不被唐朝所继承。本文对有关赋役规定的唐武德二年制重新进行探讨,指出唐朝赋役令实际上是继承了隋大业赋役令。正是隋炀帝为唐朝的繁荣打下了基础。因此,视大业律令为异端,极度贬低隋炀帝是有问题的。只有抛弃对隋炀帝的成见,从继承"开皇之旧"的标榜中解放出来,才能推进新的隋唐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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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开皇律令
赋役令
隋炀帝
武德二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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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07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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