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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金融监管必须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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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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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沂市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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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4年第4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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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加强金融监管,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已成为各国政府、金融管理当局的共识。在我国,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之出现,金融管理工作也已处于日益重要的地位。如何做如金融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对此,笔者认为金融监管必须走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道路。 一、金融监管的科学化 金融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只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监管体系,才能有效地促进金融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管科学化的衡量标准是;1、监管的目标必须明确、具体,能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2、监管方案必须在技术上先进成熟,在经济上合理实用,在实际操作上切实可行并能取得良好的效果。3、监管方案还必须具备应付各种变化的能力, 当被监管对象客观环境发生变化时,监管方案也能适应其变化,实现预能的监管目标,4、监管方案的组织实施必须有保证。5、必须建立监管信息反馈系统,以便及时根据反馈信息调整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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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监管
规范化
金融机构
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监管体系
中央银行
金融管理工作
经济金融环境
法律基础
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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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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