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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改革方案探析:法律行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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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金莱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49-54,共6页
思考信访制度改革方案,有必要先从信访行为的角度厘清信访的概念。规范信访处理行为是信访制度法治化的核心内容。实践中,信访处理行为最大的弊病在于与其他国家权力行为重叠、交叉,导致难于规范。信访制度改革要按照民主参与、权力监... 思考信访制度改革方案,有必要先从信访行为的角度厘清信访的概念。规范信访处理行为是信访制度法治化的核心内容。实践中,信访处理行为最大的弊病在于与其他国家权力行为重叠、交叉,导致难于规范。信访制度改革要按照民主参与、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三种功能区分信访类型,整合、优化不同国家机关受理的信访类型和信访事项范围,让信访处理行为和其他国家权力行为各归其位,分别规范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访 信访处理行为 信访类型 信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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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政府对待诉讼二元态度之剖析——从东周法律变革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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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志伟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87-92,共6页
传统中国政府对待诉讼持二元态度:一方面政府允许百姓诉讼,开放诉讼渠道;一方面又倡导"无讼"理想,压制百姓诉讼。这种对待诉讼态度的原因,可以追溯到东周时期的法律变革。东周法律变革之后传统中国国家治理面临一统体制和有... 传统中国政府对待诉讼持二元态度:一方面政府允许百姓诉讼,开放诉讼渠道;一方面又倡导"无讼"理想,压制百姓诉讼。这种对待诉讼态度的原因,可以追溯到东周时期的法律变革。东周法律变革之后传统中国国家治理面临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的基本矛盾,在这个矛盾之下,传统中国政府采用务实性的态度,实行"集权的简约治理"模式。在这个结构性背景下,政府开放诉讼渠道的原因在于:集权要求垄断暴力、控制社会;政府合法性要求提供纠纷解决服务;保护子民。而政府由于受到财力、人力的限制,在司法方面投入的资源有限,又只能限制诉讼。开放和限制的结合,在司法方面就表现为遵循集权的简约治理原则,采用"抓大放小"的分类管理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二元态度 东周法律变革 集权的简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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