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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地方科学立法的实践困境与路径选择——以广东为例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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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少启
张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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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韶关学院法学院
广东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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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8-4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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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私法主体制度研究"(16FFX005)
广东省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立法科学性研究"(G20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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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科学立法是当今中国地方立法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也是地方推进良法善治的逻辑前提。广东被誉为我国地方立法的"试验田",其立法经验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近年来,我国地方立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亦面临立法抄袭、立法碎片化、立法技术不足等诸多困境和挑战,故在地方立法实践中,我们应积极进行增量法制变革,理性而务实地对待地方重复立法,明确可以重述上位法的边界与范畴;实行开门立法,创造性地践行地方立法行为,藉立法协商制度提升地方法治理念。同时,重视立法技术,以期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从而为我国地方的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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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立法
立法抄袭
立法技术
立法质量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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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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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调解范围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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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显伟
杜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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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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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81-8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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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乡村振兴视阈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研究”(GD18XFX14)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启动项目“职能定位、权力配置及运行机制——民行检察监督权视角的分析”(121502—R17053)
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重点项目“涉海纠纷行业调解的困境与出路研究”(C1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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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商事纠纷行政调解范围是行政调解制度的重要组成要素,也是民商事纠纷行政调解实践运行的前提和基础。现行立法采用“法规”、“规章”形式授予行政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权有悖行政法治原则,应统一采用“法律”形式授权;具体列举行政调解民商事纠纷事项的作法限制了民商事纠纷行政调解范围的应时发展,钳制了行政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有违法的灵活性原则,须采用抽象概括式界定民商事纠纷行政调解的范围;仅正面规定民商事纠纷行政调解范围的作法,逻辑上无法周延,也为行政调解权的恣意任性留有极大弹性,还需从反面厘定民商事纠纷行政调解的否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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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商事纠纷
行政调解
调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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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vil and Commercial Disputes
Administrative Mediation
Scope of Conciliation
Legislative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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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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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发展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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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佑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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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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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5-13,254,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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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项目号16ZDA06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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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新时代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回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协调全面深化改革与立法的关系、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这些时代主题,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良法善治为根本要求,从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主导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重点发力,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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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时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完善发展
时代主题
根本要求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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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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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治悖论及其消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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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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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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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7-13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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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东省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基地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GDOU20130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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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治的目的是要限制国家权力,而为了限制国家权力又需要国家权力,这就形成了法治悖论。法治悖论的解决不能依靠国家权力间的相互制衡,而必须依靠向市场和社会分权,用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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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悖论
国家权力
权力制衡
市场权力
社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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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05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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