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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内黄县严控教育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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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克生
王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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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阳市农监办
内黄县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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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7年第9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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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河南省将教育集资审批权下放到县级政府以后,内黄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教育集资的审批手续,真正把教育集资切实控制在农民能够承受的程度内。其做法是:一、集资原则。本着农民自觉自愿的原则,控制数额,不得搭车集资、变相集资;不得超越农民当年的承受能力,(审批数额不超过当年村提留、乡统筹总额的50%),且有农业开发还贷任务的村不得搞教育集资,困难户适当缓、减、免。二、集资范围。一是学校危房修缮;二是学生多、教室少,确要补充教室的;三是上年建校欠款归还。三、审批程序。先由村委会或学校写出集资申请,乡教办、乡农经站联合调查是否符台集资条件,县教委和主管教育的县长逐校逐项检查,然后才能报审。报批时必须经过村委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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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集资
县级政府
村委会
河南省
内黄
农业开发
审批手续
中共中央
控制数
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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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527
[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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