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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设立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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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军
朱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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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
安徽省博后科学技术院
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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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统计与决策》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8期158-16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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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巢湖学院引进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KYQD-2023013)
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科学重点研究项目(2024AH05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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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文章利用2011—2023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设立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该试验区的设立对企业创新效率产生了显著的提升作用,且这一结论在经过多种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机制分析结果表明,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设立通过推动数字化转型、降低交易成本和缓解融资约束三条路径促进企业创新效率提升。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设立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具有异质性,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设立对中部地区企业、高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企业、制造业企业、非高技术产业企业及成长期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更为显著。为持续提升企业创新效率,应着力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需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众对数据价值的认知;企业应充分利用试验区政策红利,主动参与行业数据标准制定,推动产业供应链各环节之间的数据开放与流通,形成协同创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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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创新效率
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作用机制
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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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6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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