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不完全竞争电力市场中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比较 被引量:9
1
作者 吴力波 孙可哿 陈亚龙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53-60,共8页
上网电价补贴(FIT)与绿色能源组合标准(RPS)是目前针对可再生能源实施的两类主要支持政策。对于二者政策效果的比较、特别是在非竞争性电力市场中二者政策效果的扭曲,是理论和政策研究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构建由传统火力发电企业... 上网电价补贴(FIT)与绿色能源组合标准(RPS)是目前针对可再生能源实施的两类主要支持政策。对于二者政策效果的比较、特别是在非竞争性电力市场中二者政策效果的扭曲,是理论和政策研究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构建由传统火力发电企业和绿色能源发电企业两类主体构成的部分均衡模型,比较了不完全竞争的电力市场中,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与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和份额的影响。结果表明,在寡头垄断的电力市场中,FIT政策比RPS政策更能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和比重的上升。模型中RPS政策下的均衡电价高于FIT政策的情况,导致对绿色能源的需求下降。对欧盟2004-2011年面板数据的分析表明FIT政策对风力发电总量有显著促进作用,而RPS政策有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使用中的比重。其背后的机制是尽管RPS导致较高的电价、降低能源需求,但仍然能促进可再生能源需求的相对提高。电力市场垄断对风力发电量有负面影响,但并不能证明这一影响是通过可再生能源政策实现的。电力市场规模、技术等控制变量也对可再生能源使用有一定影响。在门限面板模型中,当电力市场垄断程度指数大于0.35时,即一国最大电力企业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垄断对风力发电的负面影响更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制度 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 可再生能源发电 电力市场垄断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环境规制下中国煤炭发电企业成本技术效率研究 被引量:11
2
作者 吴力波 孙可哿 时志雄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31-38,共8页
煤炭发电是中国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部门通过命令控制型的脱硫设施安装计划、经济激励型的脱硫电价补贴和排污费促进煤炭发电企业减排,大幅降低了中国煤炭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环境规制对企... 煤炭发电是中国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部门通过命令控制型的脱硫设施安装计划、经济激励型的脱硫电价补贴和排污费促进煤炭发电企业减排,大幅降低了中国煤炭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决策行为形成约束,进而影响成本技术效率。研究不同类型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减排措施和成本技术效率的影响能够为未来制定有效、且对企业负面影响较小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参考。本文利用2007—2012年中国煤炭发电企业的微观数据,基于空间差异化的环境规制强度,运用双重差分法分析命令控制与经济激励型二氧化硫减排政策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中国煤炭发电企业减排行为和成本技术效率受到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强度较高地区的煤炭发电厂通过降低煤耗率、减少产出的行为降低二氧化硫排放。而脱硫设施的安装主要由命令控制型的规制政策决定,脱硫电价补贴和排污费征收的经济激励型政策造成的影响较小。此外,基于成本随机前沿模型的分析表明,重点减排地区煤炭发电企业成本技术效率相对于非重点减排地区受到环境规制的负面影响更大;发电企业降低煤耗率和产出的行为都显著降低了成本技术效率;但依据行政指令安装脱硫装置的行为对成本技术效率起初产生负面影响,随后转变为正面影响,最后影响消失,总体上促进效率提高。因此,安装脱硫装置相对于降低煤耗率、减少产出的行为对煤电企业经济效率的负面影响最小。命令控制型的脱硫设施安装计划不仅实现了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并且相对于征收排污费对企业成本技术效率的负面影响更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规制 成本技术效率 双重差分 随机前沿分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海市居民绿色电力支付意愿研究 被引量:12
3
作者 吴力波 周阳 徐呈隽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86-93,共8页
绿色电力在具有环保属性的同时,生产成本也远高于火力发电,因而其市场价格要高于传统火电。在面对电力市场改革的政策背景下,需求侧对绿色电力环境属性的额外支付意愿是绿色电力保持市场竞争力、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上海是中国发... 绿色电力在具有环保属性的同时,生产成本也远高于火力发电,因而其市场价格要高于传统火电。在面对电力市场改革的政策背景下,需求侧对绿色电力环境属性的额外支付意愿是绿色电力保持市场竞争力、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上海是中国发展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对上海市绿色电力发展的研究将为未来中国绿色电力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因此,本研究使用双边界条件价值评估法测算了上海市居民对绿色电力环境属性的额外支付意愿,并分析了影响该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结果表明,上海市居民对于绿色电力的支付意愿受到被访者年龄、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生活条件、对环境的敏感性等因素的影响;年龄较低、收入水平较高、教育程度较高的被访者对绿色电力的额外支付意愿较高,相比于自有住房居民,租住用户的支付意愿相对较低;居住在较为老旧住房的被访者对绿色电力的额外支付意愿相对较高,该支付意愿也将随着被访者对上海市电价水平以及环境情况了解程度的加深而增高。进一步,根据本文对绿色电力支付意愿的测算结果,结合2016年居民部门用电总量及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本文测得2016年居民部门的额外支付意愿能够给予绿色电力约3.34亿元的支持。本文认为,中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绿色能源的发展空间仍非常巨大,居民部门为代表的需求侧将成为促进中国绿色电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应该充分发挥需求侧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能源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电力 支付意愿 双边界条件价值评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公众环境关注度对企业和政府环境治理的影响 被引量:211
4
作者 吴力波 杨眉敏 孙可哿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14,共14页
在构建环境多元共治体系背景下,系统研究公众环境关注度对企业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该研究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公众环境关注度对... 在构建环境多元共治体系背景下,系统研究公众环境关注度对企业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该研究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公众环境关注度对企业环保行为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并利用2011—2019年的百度雾霾搜索指数分析公众环境关注度对企业环保技术投入和政府环境规制强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公众环境关注度通过两种渠道对环境治理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公众环境关注度通过降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合谋行为,促进地方政府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最终激励企业进行环保治理投资;另一方面,公众环境关注度提升市场对绿色产品和环保治理企业投资需求,促进环保治理企业规模扩张,最终带来环境质量提升。理论实证结果都表明公众环境关注度有效发挥了非正式环境规制的约束作用,激励污染企业环保转型的同时有效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境规制。中央政府应重视公众的环境不满意度;建立和推行环境标志制度,满足公众绿色商品需求;优化公众环境参与途径,将公众环境关注度转变为公众环境参与。还应根据各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对公众环境参与的异质性反应来制定差异化引导和激励机制,形成更为有效的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结构,改善环境治理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治理 公众环境关注度 百度搜索指数 股指超额收益率 博弈模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 被引量:38
5
作者 吴力波 任飞州 徐少丹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0-99,共10页
环保的集权制度可提升环境规制执行的严格程度,从而有效降低分权体制带来的政企合谋可能;但企业创新在中央垂直管理下受何影响,也即波特假说是否成立依然有待验证。文章通过构建有关企业创新选择的理论模型,证明中央垂直化监管能够促进... 环保的集权制度可提升环境规制执行的严格程度,从而有效降低分权体制带来的政企合谋可能;但企业创新在中央垂直管理下受何影响,也即波特假说是否成立依然有待验证。文章通过构建有关企业创新选择的理论模型,证明中央垂直化监管能够促进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并且相比于创新能力弱的企业,创新能力更强的企业会进行更多的绿色创新。实证部分,文章使用2005—2009年企业面板数据,研究了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政策对废水排放企业绿色专利创新的影响,对理论模型所得结论进行了验证,为弱波特假说提供了新的支持。双重差分的结果显示,被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后,企业的绿色专利和绿色发明专利有显著提升,并且回归结果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和安慰剂检验,使用PSM-DID方法后结果也依然稳健。经企业异质性分析发现,企业创新能力会强化上述政策效应,也即高创新能力的企业相比低创新能力企业会增加更多的绿色专利。上述结论具有较强的政策意义:(1)在我国环境标准趋严背景下,仅依靠地方监管存在诸如执行不力等问题,中央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可克服上述弊病。(2)企业异质性分析结果也提示我们在实行上述中央监管政策时切勿"一刀切",要注意环境规制的设计强度和执行强度,同时考虑企业自身实际,保护企业在适度政策压力下进行绿色创新,或有序引导退出现有市场。(3)仅依靠单一的中央或地方监管是无法胜任目前复杂的环境治理任务的,需要通过严格的环保制度设计,形成中国独有的环境治理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点监控企业 绿色创新 环境规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