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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老子之“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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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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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商丘师范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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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33-41,165-16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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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早期道家精神体验与心灵世界之研究”(14BZX118)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项目(2012-CXTD-1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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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一个概念,老子"善"是对利物不争、不分疏万物、超越形名制度等行为及其结果的价值判断。在具有伦理判断的名词"善"或"善者"中,老子明确界定"善"是像水一样利物不争的属性,具体包括治理者对敌对方的果而不强、不分化万物、超越形名等行为,此为老子"善"之首义。形容词"善"之工巧高明的含义表明了治理者利物不争、不与万物对峙、超越形名等行为的对象性特点,使主体获得难以用理性说明的幽玄神秘的境界,此为老子"善"之独特性。工巧高明的行为亦具有伦理价值判断意味,老子"善"的独特性相通于"善"之首义。"善"亦可作副词"善于"讲,修饰治理者利物不争的行为。"善"还可作动词,具有以之为善、推崇看重之意,围绕的仍是治理者不分化万物、利物不争之行为原则。"善"是对道或接近道之利物不争等行为及结果的价值判断,亦是对德之一即玄德的颂赞,体现了老子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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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老子
善
利物不争
幽玄
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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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23.1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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