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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大数据权益的刑法平衡保护——兼论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数据风险的刑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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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立丰 张鑫蕾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77-89,159,共14页
平台通过收集用户信息并生产为数据,取得了大数据财产权。大数据的财产价值取决于平台为生产大数据而支付的服务、获客、技术、保护成本。平台大数据以用户信息为内容,但我国刑法中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并非代码意义上的大数据,而是具备... 平台通过收集用户信息并生产为数据,取得了大数据财产权。大数据的财产价值取决于平台为生产大数据而支付的服务、获客、技术、保护成本。平台大数据以用户信息为内容,但我国刑法中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并非代码意义上的大数据,而是具备可识别性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大数据承载数据管理秩序,但是计算机犯罪无法为大数据提供周延保护。非法获取大数据的行为打破了受害平台对于大数据的平稳控制或占有状态,能够为盗窃罪的行为结构“打破占有”所涵摄。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井喷式涌现,平台大数据相关权益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获取、利用、输出环节面临巨大风险。但是,一味对平台大数据提供绝对保护将阻碍数据流通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探索大数据权益的刑法保护与促进大数据流动之间的平衡路径,在利用侵犯著作权罪为大数据提供间接保护的同时,扩展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形;在利用侵财犯罪为平台大数据财产权益提供刑法保护的同时,设立平台大数据强制许可的出罪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大数据 生成式人工智能 侵财犯罪 著作权合理使用 数据强制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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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嵌入刑法体系的障碍与定位——兼论刑法教义学体系下风险社会理论的反思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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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立丰 王俊松 《法治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133-146,共14页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刑法学界的热议,不过这并未给刑法理论带来挑战。人工智能在事实层面上应以科学技术为应然理解,在规范层面上无法通过刑法体系化的检验。刑法学界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思考大都是以风险社会为大背景展开的,因此...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刑法学界的热议,不过这并未给刑法理论带来挑战。人工智能在事实层面上应以科学技术为应然理解,在规范层面上无法通过刑法体系化的检验。刑法学界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思考大都是以风险社会为大背景展开的,因此,刑法解决人工智能问题最根本、最透彻的方法即是对作为源头的风险社会理论进行检讨。刑法对于风险社会大可不必动辄架构新的风险刑法体系,风险社会相关理论无法通过刑法教义学的检验,其本身就是一道伪命题并不值得被刑法关注。最后,刑法重点关注的是人工智能在当下刑法体系中的应然定位。刑法首先从规范的角度对理论界关于强弱人工智能分类做出否定,而后在厘清人工智能风险来源的前提下,以内外二元风险之“产品性”和“工具性”为基础来明确自己的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法益保护原则 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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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化语境下的“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权的程序性建构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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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立丰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45-155,共11页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因具备"不被遗忘"的特殊属性而成为有价值的商品,并引发了一系列权属论争。其中,个人信息主体是否可以凭借所谓的被遗忘权对抗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的所谓"表达自由权",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因具备"不被遗忘"的特殊属性而成为有价值的商品,并引发了一系列权属论争。其中,个人信息主体是否可以凭借所谓的被遗忘权对抗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的所谓"表达自由权",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结合域外相关立法、司法实践经验与理论,从我国相关立法与基本国情出发,应当肯定被遗忘权的本土存在价值与独立属性。但对于这一新兴权利的合理建构,基于实用主义立场,应当扬弃隐私权或自由权等传统法理的解说进路,以一种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性权利的建构思路,平衡个人信息主体与互联网搜索服务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缓解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主体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信息权 被遗忘权 搜索引擎 人格 隐私 算法 新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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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知情同意条款”的出罪功能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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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立丰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43-156,共14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的知情同意原则是事先预防型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重要体现。在对知情同意原则加以合理完善的基础上,可将以“移动应用程序”(APP)隐私政策为代表的告知同意条款,视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与个人信息主体之间达成的合意,...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的知情同意原则是事先预防型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重要体现。在对知情同意原则加以合理完善的基础上,可将以“移动应用程序”(APP)隐私政策为代表的告知同意条款,视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与个人信息主体之间达成的合意,而这种合意与刑法中作为出罪事由的“被害人同意”之间存在实质契合关系。在刑事合规的语境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对隐私政策文本作出调整,以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针对可能给个人信息背后的多重法益带来风险的处理行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告知用户相关行为及伴随的风险并征求用户同意,借此完成从单纯的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向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平衡原则的转变,同时帮助个人信息处理者规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隐私政策 知情同意原则 出罪事由 网络平台刑事合规 信息网络犯罪 个人信息自决权 移动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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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系在农村调解中的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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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高杰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41-46,共6页
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中,关系对纠纷的调解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农村调解中,不同的人际关系和不同的纠纷类型相关,也和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效果相关。调解当事人和第三方都具有不同的社会关系,拥有不同的社会资本,因此,在调解中具有不同... 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中,关系对纠纷的调解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农村调解中,不同的人际关系和不同的纠纷类型相关,也和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效果相关。调解当事人和第三方都具有不同的社会关系,拥有不同的社会资本,因此,在调解中具有不同的需求和动员能力。关系影响到调解中对第三方的选择,也影响到对调解方案的选择,更影响到调解效果的实现。只有充分考虑关系因素,才能充分实现纠纷解决对农村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的修复功能,也只有在特定的人际关系中才能够对农村调解的效果进行充分的评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 调解 纠纷解决 农村 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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