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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之侵权责任——台湾法之经验及比较法之观察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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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森林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25-137,共13页
一、前言 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系德国法及瑞士法之用语(EhestomngdurchDritte),[1]指第三人与夫或妻之一方有通奸、同居或其它不正当行为,致破坏或妨碍夫妻基于配偶身份所生之关系而言。德国更有学者细分为内部干扰及外部干扰,... 一、前言 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系德国法及瑞士法之用语(EhestomngdurchDritte),[1]指第三人与夫或妻之一方有通奸、同居或其它不正当行为,致破坏或妨碍夫妻基于配偶身份所生之关系而言。德国更有学者细分为内部干扰及外部干扰,前者是指由不当行为之一方配偶造成之婚姻干扰,后者则指由第三人所为之婚姻干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关系 第三人 干扰 侵权责任 比较法 经验 台湾地区 配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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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从德国法及台湾地区法规定评河南法院判决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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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从周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5-20,共16页
本文从德国法及台湾地区法的文献角度出发,评析见义勇为之法院判决,试图证立透过德国法与台湾法有关"无因管理"制度的完整规定,足以解决中国大陆所发生见义勇为的基本问题。简言之,见义不勇为,应仅违反道德义务,尚难构成侵权... 本文从德国法及台湾地区法的文献角度出发,评析见义勇为之法院判决,试图证立透过德国法与台湾法有关"无因管理"制度的完整规定,足以解决中国大陆所发生见义勇为的基本问题。简言之,见义不勇为,应仅违反道德义务,尚难构成侵权行为。至于见义勇为之人得向被救助之本人请求补偿之依据则应为无因管理,而非抽象之公平原则或衡平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见义勇为 公平原则 事实行为 管理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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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课征原则之实践及其司法审查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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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茂荣 《交大法学》 2015年第4期69-116,共48页
核实课征为量能课税在实践上之要求。因此,核实课征原则可谓是量能课税原则之配套的原则,用以确保量能课税原则之落实。核实课征原则主要与税捐客体之有无、税捐客体对于税捐主体之归属、税基之计算有关。这些要件事实之认定,皆应力求... 核实课征为量能课税在实践上之要求。因此,核实课征原则可谓是量能课税原则之配套的原则,用以确保量能课税原则之落实。核实课征原则主要与税捐客体之有无、税捐客体对于税捐主体之归属、税基之计算有关。这些要件事实之认定,皆应力求接近于事实,以符核实课征之意旨。在实践上,不仅在税捐法立法的层次,而且在其适用的层次,都可能发生偏差。其偏差可能源自定义、对概念或类型超出其文义而为扩张或限缩、课税事实之拟制,或限制证据方法的证据能力或提出时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能课税 核实课征 证据方法 推计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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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的财政法思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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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茂寅 《交大法学》 2014年第1期33-44,共12页
目次一、序说二、社会保障的基本构造与发展趋势(一)税收方式与保险方式的选择(二)赋课方式与储金方式的选择(三)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三、社会保障与预算制度四、社会保障财源论(一)社会保障财源的筹措原则(二)社会保障的财源... 目次一、序说二、社会保障的基本构造与发展趋势(一)税收方式与保险方式的选择(二)赋课方式与储金方式的选择(三)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三、社会保障与预算制度四、社会保障财源论(一)社会保障财源的筹措原则(二)社会保障的财源五、代结论一、序说财政作用包括财政收入、管理营运以及支出作用三大领域,欲探讨社会保障之财政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保障 财政法 税收 保险 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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