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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员额制之后:法院人员分类构成评析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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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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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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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88-105,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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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当代中国政法改革中的机构职权配置”(项目号20BFX03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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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时期对于法律之治的重视,通过对法院的持续扩编进行体现。对于法院编制扩大,决策层主要使用中央政法编制单列和干部身份为手段进行管控。但是,地方各级法院通过对书记员和法警的临时聘任等手段进行编制内部的腾挪,导致法官实际编制激增。另由于助理审判员任命机制的改变和法院内工人编制的历史存在和事业编制的扩编,干部机制被瓦解。员额制通过职位分类,压缩了过于膨大的法官编制规模。但是,援引美国联邦法院使用临时聘任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做法,并未达到“去行政化”的目的,隐蔽的科层制反而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弊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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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法编制
干部
分类
临时聘用
科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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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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