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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利用“入关”的条件,完善我国的产业保护政策体系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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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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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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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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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一旦恢复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就必须切实遵守总协定的各项原则及规章,履行缔约国应承担的各项义务,从而将使我国必须逐步放松原来对进口贸易的限制和对国内产业的保护,这固然势必会对我国现有某些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和市场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和不利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不仅不会全面瓦解、反而应当刺激和壮大我国的民族工业。当然,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利用'入关'这一时机及条件,及时调整和逐步完善我国一整套产业保护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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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业保护
民族工业
进口贸易
国内产业
世界先进水平
产业进步
产业结构变化
全球贸易自由化
封闭型经济
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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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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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小政府、大社会”与廉政建设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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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世伦
刘旺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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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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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22-2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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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也是探讨和解决社会主义廉政建设的一个最重要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小政府、大社会”是控制权力腐败的必由之路,也是廉政建设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性的选择只有在承认权力存在的现实合理性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缩小和控制政府权力的运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和社会自治范围,从而把权力腐败现象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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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政府
大社会
权力
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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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35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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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法制现代化研究框架略论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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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旺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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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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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3年第3期39-44,共6页
-
文摘
一、行政法制现代化的概念分析要理解行政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涵义,应当首先界定什么是行政法。对此,人们争议颇多。一般来说,早年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家大都认为,行政法是关于国家机关、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组织管理方面的法规的总称。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家则认为,行政法仅是指“管理政府行政活动的部门法。它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行使的权力,确定行使这些权利的原则,对受到行政行为的损害者给予法律补偿。”。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我们认为,行政法是国家调整行政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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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法律规范
现代行政法
行政机构
行政法制
行政法学
行政法治
法制现代化
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
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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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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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政权经济与自主经济的研究:政权、政治和经济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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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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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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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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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刊1989年第1期刊发青年博士王国刚的论文《政权经济向自主经济的惊险跳跃》后,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论,不少同志来稿对王固刚同志的文章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评说。现从来稿中选登一组短文。欢迎广大读者继续就该文及其有关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写成论文惠寄给我们,以活跃和推进该理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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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主经济
政权
政治
王国刚
学术界
论文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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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127.53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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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议匈牙利管理决策体系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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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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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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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1988年第5期45-4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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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决策是领导者的基本职能,任何社会的管理决策体系,其运行效益直接影响社会主要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改革潮流中独树一帜的匈牙利,集几十年之经验,历数十载变迁,终于建立了颇具特色的匈牙利管理决策体系,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可贵经验。一、匈牙利管理决策体系的形成和演化匈牙利现行管理决策体系的形成和演化过程,大致可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5年至1956年。这一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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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决策体系
匈牙利
管理决策
主要目标
决策权
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国家
政治体制改革
重大问题
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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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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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劳动力市场的政府培育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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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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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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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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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应当是体现自主、竞争、公平、效率、规范等现代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劳动力市场。为了适应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发挥政府培育劳动力市场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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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
政府培育
现代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发展
社会主义
市场发展
-
分类号
F249.21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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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东盟:美日贸易系的睛雨表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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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理查德·斯特伯斯
徐友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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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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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16-19,共4页
-
文摘
美国的美日关系分析家为日本的经济挑战及美国政府对于这种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国际关系问题处理的无能为力所困挠。无论这些分析家是记者、原政府官员还是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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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盟国家
国际关系
超经济
出口产品
对外直接投资
美日
经济挑战
贸易关系
贸易系
贸易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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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5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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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构想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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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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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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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1年第5期102-10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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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总方针的引导下,南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取得了迅速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目前,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因此在90年代,我们应根据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特点,分析我市对外贸易的国际环境,制订我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对策,以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我市的经济改革和经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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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京市
对外经济贸易
对外贸易
外贸出口
改革开放
现代化事业
发展对策
美元
十一届三中全会
总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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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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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经济伦理学论纲
被引量:2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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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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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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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4年第1期17-2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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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伦理学
经济活动
伦理道德
合理配置
经济伦理思想
道德素质
人的素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营伦理
物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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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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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义务本位
被引量:1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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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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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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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31-3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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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以权利观念为本体的商品经济型的法权体系不同,是以义务本位为特点的自然经济型的法律文化体系。它把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作为巩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宗法等级结构的重要手段。这里,个人的权利来之于主体的特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来之于对某种职责和义务的充分履行,来之于主体对伦理纲常名教的认同。因此,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义务是首要的、神圣的、绝对的;权利则随着某种社会境遇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它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作者从礼、道德和土地财产关系三方面揭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这一内在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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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义务本位
商品经济
权利本位
权利观念
自然经济
法权体系
财产关系
所有权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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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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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权利的实现
被引量:12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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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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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1年第2期55-59,6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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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权利的实现也就是现有权利的实现.如果现有权利中的抽象设定和普遍要求,不通过权利的实现这一中介环节,转化为公民的具体单个的行为,那么现有权利中的基本设定就不能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因而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纸空文.因之,权利的实现过程,是由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充分展示了权利现象的社会价值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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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责任
马克思恩格斯
社会价值
社会生活
意志自由
现实性
社会成员
社会关系
相互关系
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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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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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等劳交换市场
被引量:4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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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干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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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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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1987年第3期125-1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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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优化配置,必然表现为市场形式。我认为这种市场的本质是等劳交换,宜称为等劳交换市场。这里谈几点看法。等劳交换市场存在的必然性我在1986年9月20日《光明日报》发表的《略论劳动力流动的原因和形式》一文中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劳动力不是商品,劳动力买卖不是劳动力流动的根本原因。这并不意味着否认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需要市场形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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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者
社会主义商品
市场形式
生产资料
劳动力市场
劳动市场
劳动力流动
优化配置
经济条件
市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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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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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语》的法律价值取向
被引量: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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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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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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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85-9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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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问题的提起由若干片断章节汇纂而成的《论语》,竟然由此衍生出一种源远流长、独具特质的古代东方文化体系,这确乎是世界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观!这种文化现象一方面表明《论语》本身蕴涵着深刻的文化力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以《论语》为“母体”的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系统的内在生命力。当然,历史发展到十九世纪后期乃至二十世纪上叶,在近代西方文明的激荡下,儒家文化体系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儒家传统处于一种持久的危机状态之中。“20世纪的中国似乎完全可以成为一片荒原,成为一个中国传统的思想方式遭到非难,被迫尽全力进行自卫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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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孔子
论语
信念伦理
社会生活
儒家
中国传统
西方文明
宗族社会
人与人
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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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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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律调整
被引量: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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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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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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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61-68,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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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调整是由国家所决定的各种社会关系参加者的一般行为模式以.及实现该模式的各种必要的法律手段。其价值目标是合理地调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以此建立法律调整机制。法律调整的本质是实现一定社会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内在统一,这种内在统一的根据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运动的客观必然浊。法律调整具有目的性、系统性、过程性三个特征。法律调整的目的只有社会主体通过法律实践活动才能实现;法律调整规范的系统性,集中反映了一定社会自由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和法律价值与保障法律价值得以实现的国家强制性的统一;法律调整是处于生动的发展过程中的有机体,是有序与无序的统一过程。因此,只有当社会主体能自觉地认识和掌握法的现实中的客观联系及其运动规律,才有可能使法律调整形成一定的有序格局。法律调整不是万能的“天使”,其功能的发挥,受著社会调整系统中其他因素和子系统的制约。它的局限性,可以分别由政策机制、行政机制、经济杠杆机制、道德与法律意识机制等来弥补。法律调整只有在社会调整系统协调下才能获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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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调整机制
个人与社会
有序与无序
社会经济关系
法律价值
社会关系
内在统一
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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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0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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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马克思的人权概念
被引量:2
- 15
-
-
作者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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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2年第6期29-35,共7页
-
文摘
从概念意义上讲,人权有两层涵义:其一是特指近代以来的人权思潮和人权制度;其二则是泛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一般的直接社会权利,它与权利之底蕴相通。本文的人权概念之内涵,属于后者。人权(或权利)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人权问题始终未能得到科学的解说。马克思从唯物史观出发,批判地继承先前人权思潮中的合理性因素,科学地考察了人权现象的基本性质和概念特征,从而使人权思想史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要把握马克思人权学说的基本状况,首先就必须了解马克思人权理论的生成过程。基于此,本文着重研究马克思早期的人权概念,即从1835年到1846年间的人权思想。综观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835年到1842年上半年,即从大学时代到《莱茵报》前期,这是马克思确立以新理性批判主义为基础的人权观的过程。第二个阶段,从1842年下半年到1844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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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马克思恩格斯
批判地继承
近代以来
合理性因素
社会现象
康德
权利概念
社会关系
权利要求
人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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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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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冲击与嬗变──近现代中西方审判制度的关联考察
被引量: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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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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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4年第1期51-56,共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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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审判制度
近代西方
法律文化
司法审判
西方资产阶级
上诉不加刑原则
辩护人
辩护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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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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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再论法与法律的区别
被引量:2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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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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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89年第1期65-72,共8页
-
文摘
我国法学界围绕法的本质问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争,而正确认识法与法律之区别,无疑是一条推动这一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入的有益的新思路。本文指出,法与法律之区别在于:法是反映一定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权利要求,法律则是体现国家意志要求的实在法律规范和秩序体系,由此所决定,二者在与国家权力的联系程度,与社会经济关系的联系的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尽相同的。最后本文强调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关于法与法律相区别的思想,在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诸方面,同西方自然法学派二元论法学观划清了界限,决不可将二者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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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文化
国家意志
马克思恩格斯
法哲学
习惯权利
历史唯物主义
自然法学派
统治阶级
社会经济关系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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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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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透视
被引量:2
- 18
-
-
作者
刘旺洪
-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1年第4期51-54,共4页
-
文摘
用文化研究的方法对中国近代史进行研究已经为人们所熟悉.然而,用文化研究的观点着力于分析近现代历史上的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文献,在我国着实是做得很不够的.因此,本文试图对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进行一次文化意义上的剖析.一、《临时约法》的内容和精神1912年3月11日,也就是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第二天,孙中山以民国第一届临时大总统的身份向全国公布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共7章56条,初步奠定了中华民国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基础,孙中山也正是这样来理解和寄希望于它的:'故临时约法者,南北统一之条件,而民国所由构成也.'《约法》总纲共4条,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1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2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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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孙中山
临时大总统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文化研究
袁世凯
宪法性文件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
辛亥革命
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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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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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经济形态与法律效益之关联考察
被引量:2
- 19
-
-
作者
刘旺洪
-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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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4年第2期40-4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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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效益是指法律调整的实际状态和结果与法律社会目的之间的重合程度。其中经济形态与法律效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首先,社会经济形态决定了一定的社会法律精神。自然经济社会中的法律精神体现为对社会特权阶层的肯定和支持,对劳动者对土地占有者的人身依附关系的肯定等等。市场经济社会中法律是对个人独立和权利的肯定和支持,以权利为本位的法文化体系成为其基本立足;点和归依。其次,社会经济形态决立了法律在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市场经济社会中,法律是主要的社会调控手段,它要求调控机制必须以权利为本位和依归,并有效防止任何人的主观任性。再次,社会经济形态决定了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范畴和界限。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权利范围不断扩大.自由行为空间更加广泛,法律体系中授权性规范据主导地位。其四、社会经济形态还决定着法的结构。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往往私法发达而公法相对萎缩;自然经济社会中,刑法、官制法等“公法”范畴的法律规范发达,而民商法等法在规范却极为有限。社会经济的类型转换对当代中国的法律调整及其社会效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表现为:经济形态转换与法律目的存在着矛盾性;原有的法律体系亟待重构;经济形态转型也使执法体制面临改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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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效益
社会经济形态
法律调整
法律规范
法律体系
法律文化
法律秩序
社会主体
执法体制
调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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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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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五四”民主精神与现代民主
被引量:1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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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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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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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89年第1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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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五四精神与当代中国"学术恳谈会记述一九八九年五月四日,是著名的"五四"运动七十周.年的纪念日。"五四"运动标志着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五四是中华民族现代史上一个值得隆重纪念的节日。有人说,"五四"不仅应该成为一个全民族喜庆的节日,还应该成为全民族反思的节日。此言极佳!特别是在现代中国的今天,更有必要以回顾历史,激励当今的精神来纪念这个节日。因此,本刊编辑部于八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召开了题为"五四精神与当代中国"的学术恳谈会。现将会上部分发言摘登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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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主精神
五四时期
五四精神
民主观念
五四运动
当代中国
救亡图存
人权
政治现代化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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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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