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中心与边缘:“地方法制”及其意义 被引量:18
1
作者 葛洪义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29-34,159,共6页
地方法制研究涉及法治国家建设的多重观念转换。首先要从国家制定法律的观念转换为社会生成法律的观念,这一观念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其次要把法治国家建设实践从以法律制定为中心向法律实施为重点转换,地方在此事业中具有决定成... 地方法制研究涉及法治国家建设的多重观念转换。首先要从国家制定法律的观念转换为社会生成法律的观念,这一观念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其次要把法治国家建设实践从以法律制定为中心向法律实施为重点转换,地方在此事业中具有决定成败的关键作用;最后要摆脱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的自上而下的认识模式,认识到地方是解决具体问题的现实单位,地方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具有中央机关不可代替的特殊地位。由此,才能深入理解"地方"与"法制"及地方法制研究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法制 国家与社会 法律实施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地方法制研究的理论框架 被引量:4
2
作者 李旭东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40-44,159,共5页
地方法制的研究正在展开,地方法制相关理论需要加强研究。目前可以从四个视角来认识地方法制建设:中央与地方视角,突出地方作为法治国家组成部分的基础性地位;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视角,强调在立法任务基本完成之后地方法制建设在新历史... 地方法制的研究正在展开,地方法制相关理论需要加强研究。目前可以从四个视角来认识地方法制建设:中央与地方视角,突出地方作为法治国家组成部分的基础性地位;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视角,强调在立法任务基本完成之后地方法制建设在新历史阶段的战略性角色;领导与合作视角,是对上级与下级视角的一种改造,强调中央在实现治理方式转型中对地方的依赖与互动关系;普遍与特殊视角,强调地方在遵守中央统一规范的同时,承担制度创新的使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法制 理论框架 中央与地方 合作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从非正式规范到地方法制——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规范补充供给路径的嬗变 被引量:5
3
作者 贾海龙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64-69,共6页
社会规范可以大致划分为由国家供给的法律规范和由社会自发产生的非正式规范,其中属于法律规范的国家法制在法律规范乃至整体社会规范供给中逐渐占据了垄断地位,并且该垄断集中于中央层面,但由于集中于中央的国家法制存在过于抽象、滞... 社会规范可以大致划分为由国家供给的法律规范和由社会自发产生的非正式规范,其中属于法律规范的国家法制在法律规范乃至整体社会规范供给中逐渐占据了垄断地位,并且该垄断集中于中央层面,但由于集中于中央的国家法制存在过于抽象、滞后等缺陷,有必要从其他途径进行规范和补充。非正式规范虽然得到一时青睐,但是"乡土社会"正在消失,中国现代社会逐渐失去非正式规范普遍发展的条件。而地方法制却既能弥补中央层面国家法制的缺陷,又同样身为法律规范,适合为"转型社会"丛生的"外部性"问题提供解决途径,如果经过实质性和程序性的完善,可以成为中国法制最为得力的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法制 非正式规范 社会规范 外部性 政府管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法治社会视野下的公众法治意识实证研究 被引量:10
4
作者 冯健鹏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72-86,共15页
公众法治意识是一种尊崇法律、信仰法治的社会意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法治社会的整体性视野,可以构建出公众法治意识"三构成要素""三主观原因"和"四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运用这个框架... 公众法治意识是一种尊崇法律、信仰法治的社会意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法治社会的整体性视野,可以构建出公众法治意识"三构成要素""三主观原因"和"四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运用这个框架对粤港澳大湾区A市居民展开的实证研究揭示了许多值得注意之处,包括:年龄、职业等个人特征对法治意识可能的影响;与政府或法院打交道经历对于法治意识的多样性影响;与法治相关的抽象理念对于法治意识的提升作用及提升机制;新冠肺炎疫情所引发的社会紧急状态增强了人们的法治意识。这些发现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均有重要启发,并具有进一步深化的研究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意识 法治社会 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观念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法治政府”的主观面向--以广东省青年人群社会调查为例 被引量:3
5
作者 冯健鹏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88-98,共11页
以"政府满意度"为形式的法治政府主观评价,既是法治政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了解"法治政府"与公众相关各主观感受的关系、进而更全面地理解法治的内涵并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广东省青年... 以"政府满意度"为形式的法治政府主观评价,既是法治政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了解"法治政府"与公众相关各主观感受的关系、进而更全面地理解法治的内涵并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广东省青年人群的社会调查表明:受访者对于当地政府法治水平的感受与性别、年龄段、学历和当地社会治理水平均有关系;与受访者和政府部门在具体个案中打交道的经历也有关系;受访者在各具体方面的感受对于政府法治整体感受也存在不同的影响。关注法治政府的主观面向,是因为法治政府相关情况会影响人们的主观感受,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而主观感受是有规律的,这些规律构成了制度起作用的深层机理。就研究方法而言,还必须注意局部经验与普遍规律的关系、主观感受与客观标准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政府 主观评价 政府满意度 青年人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知识产权评估基础理论解析 被引量:19
6
作者 杨雄文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24-30,共7页
知识产权评估"价值说"与"价格说"之间在评估的表征层面是可以通约的,但应紧紧抓住使用价值这一条主线。知识不是商品,知识产权评估对象是知识的支配、利用和控制权。从知识作为产品的层面来说,创造不属于劳动价值... 知识产权评估"价值说"与"价格说"之间在评估的表征层面是可以通约的,但应紧紧抓住使用价值这一条主线。知识不是商品,知识产权评估对象是知识的支配、利用和控制权。从知识作为产品的层面来说,创造不属于劳动价值理论中创造价值的劳动。知识产权是通过"知识的产出"而体现其价值的,但知识产权的价值来源不能脱离于产品和服务之外而独立存在。知识产权评估结论只能是建立在相关市场运营的仿真结果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评估 价值 创造 劳动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财政资助科技成果政府介入权法律制度探究 被引量:14
7
作者 李石勇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82-92,共11页
政府介入权是确保财政资助科技成果合理、有效转化的重要制度设计,但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政府介入权却面临着概念解释模糊、执行程序冗长、实施效果不佳的质疑。财政资助科技成果政府介入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具有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科... 政府介入权是确保财政资助科技成果合理、有效转化的重要制度设计,但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政府介入权却面临着概念解释模糊、执行程序冗长、实施效果不佳的质疑。财政资助科技成果政府介入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具有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功能,但是为了避免政府介入权的恣意,相关制度设计必须符合法治的要求,满足介入权法定、比例原则以及程序正义三个原则。从法治高度审视我国财政资助科技成果政府介入权,存在介入主体不明、介入事由模糊以及介入程序缺失等问题。为此,我国应明确介入权行使的主体要件;细化项目资助单位认为有必要或依合法申请,启动政府介入权的条件;同时,应增加介入权行使的程序规范和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政资助科技成果 政府介入权 科技成果转化 社会公共利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外观设计专利的后续保护及其限制 被引量:8
8
作者 沈玮玮 姬德华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75-81,共7页
外观设计在专利失效后可能面临著作权、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多重保护。市场机制本身已经认可了外观设计的多重保护,并且多重保护并不妨碍竞争,招致诉讼。然而,不能无限扩大权利保护冲突的范围,应当在有限的权利空间下对权... 外观设计在专利失效后可能面临著作权、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多重保护。市场机制本身已经认可了外观设计的多重保护,并且多重保护并不妨碍竞争,招致诉讼。然而,不能无限扩大权利保护冲突的范围,应当在有限的权利空间下对权利冲突进行调和。具体而言,著作权的保护应当被排斥在以原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使用的形式之外,仅在单纯的著作权意义上使用才能形成有效抗辩。商标权的保护以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为主,并严格限制在同类保护情形下。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保护应当合理排除功能性包装装潢的使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观设计专利 市场 权利冲突 后续保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紧急时期的美国宪法解释 被引量:2
9
作者 滕宏庆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10-113,共4页
美国宪法没有紧急状态条款,在南北内战、一战、二战、反恐战争等紧急时期美国总统往往行使"超宪法权限"侵涉公民基本权利,为保证危机中宪法依然有效,作为制衡者的法院需要比常态下对宪法进行更加审慎的解释。然而,美国联邦最... 美国宪法没有紧急状态条款,在南北内战、一战、二战、反恐战争等紧急时期美国总统往往行使"超宪法权限"侵涉公民基本权利,为保证危机中宪法依然有效,作为制衡者的法院需要比常态下对宪法进行更加审慎的解释。然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摒弃了遵循先例的普通法传统,自由裁量着政府紧急权力与公民权利冲突涉及的诸多敏感宪法争议,但其所表现出来的实用主义政治立场变换和紧急法制观的保守化转型,揭示了非常时期宪法解释的核心问题:要自由的宪法还是安全的宪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状态 美国最高法院 宪法解释 普通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