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表见代理中的本人可归责性问题研究
被引量:27
- 1
-
-
作者
王浩
-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院
-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6-116,共11页
-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代理交易保护的法理"(项目号2014M5502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关于表见代理中的本人可归责性判断问题,德国、日本法有一种值得关注的重要思想,即可归责性与本人的代理权通知(代理资格证明)有关,而对代理权通知,应类推适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效力的规则。于是,在具体案件中,本人是否具有可归责性,民法关于意思表示效力的规定是一个很重要的评价标准。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也存在与《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类似的意思表示效力的规定,但鲜有学者将表见代理的归责问题与意思表示效力的规定联系起来思考。
-
关键词
表见代理
履行责任
可归责性
代理权通知
意思表示
-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当代中国纠纷解决的三种话语及实践探析
被引量:3
- 2
-
-
作者
石任昊
-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院
-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70-76,共7页
-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转型中国公立医院医患纠纷及其治理机制研究"(2016M591635)
-
文摘
引入"话语"概念,"道德话语""政治话语""法律话语"可以作为当代中国纠纷解决的三种话语。"道德话语"是以中国传统思想为指导、以儒家伦理中的"礼"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强调实质正义的话语体系;"政治话语"是由中国共产党缔造的、为了一定政治利益和政治目标并经历了共产党建设到国家建设演变历程的话语体系;"法律话语"是以保障现代社会"权利—义务"关系为核心、以国家制定的法律规则体系为导向、强调程序正义的话语体系。在中国社会转型期,三种话语指代了三种不同的合法性生成系统,并呈现出"显性分化"与"隐性冲突"两种相貌。这就要求我们在文化自信的基础上探寻三种话语之间的关系协同与权威配置。只有符合中国本土文化的法治建设,才能持久运行,发挥作用。
-
关键词
纠纷解决
道德话语
政治话语
法律话语
法治建设
-
Keywords
dispute resolution
moral discourse
political discourse
legal discourse
construction of law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