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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权融资担保制度的实践检视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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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千钰 《南方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64-75,共12页
碳排放权融资担保制度立足于“双碳”目标的现实需求,不仅是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形式,也是绿色、低碳、可持续金融的制度创新。碳排放权因具有财产权属性、交换价值和充分的可转让性,符合适格担保财产的核心要素,但又因碳排放权具有公物... 碳排放权融资担保制度立足于“双碳”目标的现实需求,不仅是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形式,也是绿色、低碳、可持续金融的制度创新。碳排放权因具有财产权属性、交换价值和充分的可转让性,符合适格担保财产的核心要素,但又因碳排放权具有公物属性,担保交易需要公私法予以规范。通过实践检视碳排放权担保交易的规制范式和效果,可以发现当前在规范性秩序上存在诸多问题:设立方式不确定、登记机构不统一使担保物权的设立裹挟风险;清缴履约与债务清偿的保障顺序不明确、法定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不畅通使担保物权的实现缺乏有效保障。建议立法明确碳排放权担保应采取质押方式,确定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作为碳排放权担保的登记机关,支持控排主体自愿选择清缴履约与债务清偿的履行方式及顺序,以及采取支持金融机构为碳交易主体、统一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等举措,活跃碳市场交易,确保担保处置得以顺畅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达峰碳中和 绿色金融 碳金融 碳排放权 企业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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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化解目标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创新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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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寒亮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05-114,共10页
化解风险是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首要目标。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金融风险具有“太关联而不倒”和“太迅捷而难防”的新表现,更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需要在透析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本质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监... 化解风险是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首要目标。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金融风险具有“太关联而不倒”和“太迅捷而难防”的新表现,更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需要在透析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本质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监管模式,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穿透式监管于“事实发现”层面转变监管理念,透过金融产品的外在表象看到其金融业务和行为的内在本质,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性,我国应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平台市场准入标准设置、穿透式信息披露规则设置、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和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彻底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风险 穿透式监管 监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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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概念拷问下的公司形态改革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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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沛佩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14-123,共10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为了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各类别公司监管动向和监管制度改革的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并非公司法意义上对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新的划分。然而基于公司类型二分法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法律适用以及身负的监管要求,非上市公...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为了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各类别公司监管动向和监管制度改革的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并非公司法意义上对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新的划分。然而基于公司类型二分法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法律适用以及身负的监管要求,非上市公众公司又很大程度上与该类公司兼具封闭性的实际产生冲突。所以在对从法律位阶和立法技术上来说凸显不合理性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正之外,还需要对目前的公司分类标准加以改革,这事关公司法目的的实现、对效率价值的追求和对股东及相关者利益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上市公众公司 概念拷问 立法评析 公司形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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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的法律规制——达芬奇事件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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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玉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68-75,共8页
达芬奇公司的虚假宣传和虚假标识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消费者安全权属于经济法的权利范畴,政府应当承担起规制市场失灵、维护消费安全的职责,选择正确的规制工具并及时执行法律... 达芬奇公司的虚假宣传和虚假标识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消费者安全权属于经济法的权利范畴,政府应当承担起规制市场失灵、维护消费安全的职责,选择正确的规制工具并及时执行法律。只有将信息规制、私的规制等规制工具加以组合运用,并保证刑罚作为规制的后盾,完善消费安全规制的制度路径,才能有效保障消费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达芬奇 消费安全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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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与价值选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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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沛佩 《金融监管研究》 2014年第9期98-108,共11页
证券法的价值之一是保护投资者,判断某一类投资者是否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及所需保护的强弱程度。这一问题是与公司的公众性结合在一起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为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监管各类别公司动向和满足监管制度改革的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概... 证券法的价值之一是保护投资者,判断某一类投资者是否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及所需保护的强弱程度。这一问题是与公司的公众性结合在一起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为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监管各类别公司动向和满足监管制度改革的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其兼具封闭性和公众性的特征。基于其公众性特点,强制筹资者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披露,对于投资者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做出理性投资选择,乃至使稀缺的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都是大有裨益的。但在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制度设计时,必须要考虑其在公众性上与上市公司的差别,兼顾保护投资者利益与证券流动性,协调筹资便利和证券市场运行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上市公众公司 信息披露 理论基础 价值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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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定位、立法改革与转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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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沛佩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89-95,共7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为了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各类别公司的监管动向和监管制度改革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并非公司法意义上对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新的划分方法。然而,基于公司类型二分法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法律适用及监管要求又很大程度上与...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为了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各类别公司的监管动向和监管制度改革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并非公司法意义上对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新的划分方法。然而,基于公司类型二分法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法律适用及监管要求又很大程度上与该类公司兼具封闭性的实际产生冲突。因此,不仅应对在法律位阶和立法技术上凸显不合理性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正,还需要对目前的公司分类标准加以改革。同时,场内外市场间转板制度的推行是大势所趋,但目前由于股票发行制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的制约,转板制度的推进应更加慎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上市公众公司 法律适用 金融监管 公司类型划分 转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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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信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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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晶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40-43,共4页
文化自信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又为文化自信的实现提供了重要助推。基于文化自信的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的转换与创新进行的探讨,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创新。在文化自信视域下,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的... 文化自信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又为文化自信的实现提供了重要助推。基于文化自信的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的转换与创新进行的探讨,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创新。在文化自信视域下,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的转换与创新需要把握几个基本前提:注意把握文化的基本属性与政治的基本站位,注意把握理论逻辑的严密性和话语解读的规范性,注意在不断继承和借鉴中对原有话语方式进行转换和创新,注意面向话语客体的客观实际和面向现实的生活世界等。对这些基本前提的把握是进行实践工作的重要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自信 思想政治教育 话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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