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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可信数据空间:技术与制度二元共治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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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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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风险法律防控工信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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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9-100,239,240,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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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据分类确权规则研究”(23CFX03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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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可信数据空间是保障数据安全、合法、可信交换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它主要包括可信流通技术和可信交易制度两方面。可信数据空间主要适用于数据跨境、敏感数据交换和陌生人交易场景。从技术面向来看,可信数据空间由保障身份可信、环境可信和内容可信的隐私计算技术,保障流通过程可控、可追溯的数据监控技术共同组成。从制度层面来看,法律应当明确无第三方介入场景下的各方权利义务,以及有第三方介入场景下数据交易所、数据经纪人和数据技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强调数据空间运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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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信数据空间
数据流通
数据跨境
隐私计算
合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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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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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经济的权利凭证:非同质化通证上的三重权利结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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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晓丽
杜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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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风险法律防控工信部重点实验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据要素制度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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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65-75,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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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据分类确权规则研究”(23CFX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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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非同质化通证(NFT)作为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权利凭证,存在原始数字财产法定在先权、权能整全的NFT概括财产权和权能分置组合的NFT定限财产权等三元权利结构。原始数字财产与非同质化通证之间、非同质化通证与用户钱包地址之间的两组唯一对应关系,实现了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的特定标识功能。NFT的上链铸造过程,包含了数字财产的复制、上链和网络传播三方面行为。数字财产的易复制性导致通过物理控制的方式保护数字财产不再有效,这使得以区块链技术保障权利真实可溯的非同质化通证,成为数字时代的新型权利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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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NFT
数字经济
数字财产
权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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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FT
Digital Economy
Digital Assets
Certificate of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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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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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数据权益定价规则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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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晓丽
齐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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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风险法律防控工信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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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64-79,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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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影响及治理路径研究”(项目号21&ZD19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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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据领域纠纷解决的关键是数据权益定价。影响数据权益定价的因素是多元的,各方应当在综合考量数据横纵向容量、质量、来源、互联性以及与特定法益的关联性等因素后,衡平选用市场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作为数据权益定价的基础,进而依据应用场景与数据类型确定其法律属性及定价方案。公共数据应以调用频次确定指导价,联盟数据应按主体差异区别定价,作为服务对价与作为商品的数据则应侧重市场主体合意定价。在纠纷解决中,涉及数据迁移的,数据迁出/入方应通过支付合理使用费的方式补偿数据收集方;涉及数据侵权的,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应在成本法和收益法区间内,综合考量数据类型、当事人过错程度与责任能力、侵权行为性质与严重性等因素后予以酌定;涉及行政罚款的,应优先选择区间倍率计算方法来确定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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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据权益
定价规则
数据类型
损害赔偿
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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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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